立法会十五题:公众游泳池及泳滩的救生员的培训及有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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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政府救生员工会向本人反映,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聘用的救生员一直未获适切的专业培训,影响到他们的服务质素及泳客的安全。此外,救生员流失情况严重,而且管理层对救生员的工作欠缺了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年,每年康文署辖下公众游泳池及泳滩的下列统计数字:(i)泳客受伤但拒绝送院的人数、(ii)泳客严重受伤或遇溺的人数,以及(iii)召唤救护车的次数(按游泳池及泳滩名称以表列出);
(二)鉴于该工会反映,现时由医疗辅助队为救生员提供的约三十小时基本成人急救训练,不足以使救生员能妥善处理各种实际情况,政府会否考虑委任专科顾问医生担任救生员训练医疗总监,协助为救生员制订一套适切的培训课程及实务指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新聘救生员在开始当值后才接受实务培训,以及救生员没有接受过适当的潜水搜救培训,政府会否考虑该工会的建议,成立救生员训练学校,(i)为救生员提供适切、有系统及有长远目标的培训课程(包括使用各种救援设备的训练),并待该学校在取得国际救生会的认可后,(ii)向救生员颁授认可证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该工会指出,康文署每年重新招聘季节性救生员的做法令救生员缺乏职业保障,导致年轻人不愿入行、富经验的救生员越来越少,以及招聘困难,而且因应近年有新暖水游泳池启用及气候和暖令冬天的游泳池和泳滩泳客数目上升,政府会否招聘更多长期雇用救生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游泳池及沙滩见习员的入职学历要求为中三毕业,但救生员的入职学历要求为小六毕业,康文署在厘定该等入职要求的考虑因素为何;会否考虑检讨救生员的入职学历要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据悉现时有部分公众游泳池及泳滩处于救护车难以在十二分钟目标召达时间内到达的位置,康文署有何应对措施;会否考虑工会的建议,由救生员、政府飞行服务队、消防处及水警为该等游泳池及泳滩提供联合救援服务;如会,详情及实施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现时负责管理公众游泳池及泳滩的首长级人员须否具备拯溺及急救知识和经验;如否,会否考虑设立此要求,以期管理层更了解游泳池及泳滩的拯溺和急救工作;及
(八)现时游泳池及泳滩主管,须否曾接受拯溺及急救训练;如否,有否评估他们有否能力有效协调游泳池及泳滩涉及的拯溺和急救工作;鉴于现时只有主管获授权召唤救护车,康文署有何措施避免出现因主管不在场而延误拯救生命的情况?
答覆:
主席: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一向重视救生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均投放资源为公务员救生员提供多方面的训练机会。就提问的八个部份,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十年,有关康文署辖下公众泳池及泳滩的「拯救」、「溺毙」及「意外」事件数字,请参阅附表一及附表二。
(二)及(三)康文署一向十分重视员工培训并设有专责的训练组。现时为公务员救生员策划及提供多类型的培训课程包括拯溺及急救资历复修课程、徒手潜水拯救及水肺潜水拯救课程等。上述职业训练一般由认可机构考核及发出相关资格,无论在本地或国际上都有认受性。在设计及提供救生员培训过程中,康文署均与相关的专业部门及机构协作,当中包括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医疗辅助队和香港拯溺总会等。他们的专业知识、技能、设备、仪器及认可地位等,均有助康文署提供适切的救生员训练。康文署会在这个行之有效的良好基础上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和沟通,务求确保救生员训练的内容、设计及水准均能与时并进。
(四)康文署现时公务员救生员人手编制基本上已反映辖下公众泳池及泳滩的开放时间及实际情况。康文署每年均会检讨人手安排,并在有需要时按机制争取额外资源增加人手。公务员救生员方面的人数由二○一一年的893名增加至二○一七年的1 204名,增幅约为百分之三十五。
除了部分全年开放的公众泳池及泳滩外,其他设施主要在每年泳季开放。因此,康文署会按泳季运作和服务需要聘用非公务员合约季节性救生员。由于季节性救生员工作属于短期性质,员工的流动性相比公务员救生员为高。康文署除了加强宣传和招聘外,亦适度调高薪金及约满酬金、简化招聘程序、举行更多招聘日,以及与相关学校团体举行招聘讲座等,以吸引更多合资格人士投考季节性救生员职位。康文署亦会继续招聘合资格的退休公务员救生员出任季节性救生员一职。署方亦推行多项措施包括不同训练计划及见习员计划,结合培训、实习及聘用,以增加救生员的整体人力供应。
(五)康文署推行泳池事务见习员及泳滩事务见习员计划,旨在藉着结合培训和实习,鼓励及启发十六至二十四岁青少年装备自己及积极规划未来发展方向及服务社会。青少年在完成见习课程后,可以根据个人的考虑,自行选择是否投身康文署的公务员和季节性救生员工作或另觅出路。过去参与该计划的见习员,也有不少投身拯溺救生工作。由于该计划的对象为十六至二十四岁的本港青少年,而他们一般都会最少完成中学三年级的课程,因此计划申请的资格订明相关的要求。
至于康文署的救生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拯溺及救生服务,故康文署要求申请该职位的人士必须持有由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沙滩救生章及/或泳池救生章及符合其他的入职条件,以证明他们在拯溺及救生技能方面具有认可的能力。就学历水平而言,具备小学六年级毕业或同等学历的救生员,基本上已能应付日常的沟通及工作需要,因此现时并没有充分的理据,要提升救生员的入职学历要求。康文署会为新入职的救生员提供全面的入职训练,而每年冬季亦会安排各种复修训练,为在职的救生员提供持续进修的机会,协助他们发展事业阶梯。
(六)当意外或遇溺事件发生,伤者/遇溺者需要紧急送院救治时,当值的泳池/泳滩主管会立即致电999报案中心。999报案中心会立刻调派人员到场处理,一般情况下,港岛及九龙区的到场时间为九分钟内,而新界区则为十五分钟内。警务处亦会因应事件发生的情况,包括地点、性质、涉事人数、伤者/遇溺者情况等,协调相关部门派出最合适的救援车辆/救护车或水警船只到场处理。期间,康文署的救生员会为遇事者提供适切的拯救/急救服务。另外,如陆上或海上交通不能到逹事发地点,警务处会与政府飞行服务队协调派出直升机前往进行拯救。
(七)康文署管理层非常重视水上活动场地的运作,并不时就整体的情况和发展作出检讨及改善。现时康文署负责管理水上活动场地的团队均拥有多年相关的管理经验,并十分熟悉各场地的运作情况及前线人员的工作。康文署认为现时的管理模式行之有效,并没有必要增加管理层需拥有拯溺及急救知识和经验的要求。
(八)康文署辖下公众泳池及泳滩的经理(二级助理康乐事务经理)及主管(各级康乐助理员)现时无须接受拯溺及急救训练。然而,康文署会不时举办培训课程(例如公众泳池及泳滩管理等),供场地经理及主管报读。康文署亦有制定泳池及泳滩管理指引,以供场地经理、主管及相关管理人员遵循。因此,场地主管及救生员应对日常场地运作、拯溺行动的工作流程、各工作岗位的分工有足够的认识。
至于泳池及泳滩拯救行动一般由当值高级技工(泳滩/泳池)作出协调,以领导当值技工(泳滩/泳池)提供所需的救生服务。一般情况之下,当意外、拯救及溺毙事件发生时,当值的泳池/泳滩主管会立即致电999报案中心召唤救护车;如有需要,其他场地职员亦会协助尽快致电报案中心。
完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