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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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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在立法会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是甚么法律问题不能公布合作协议?你刚才在Oral Q(立法会口头质询)时说过。因为之前那个JR(司法覆核)法官没有批准,究竟是甚么法律基础问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其实你刚才都说出了问题所在,因为早前有司法覆核一地两检安排,可能大家无留意这新闻,实际上有关的申请人正进行上诉,所以司法覆核的工作仍然在进行中。由于法庭正处理司法覆核的上诉,所以有关的情况我们不便公开作出讨论。

记者:既然政府觉得法律基础稳定,为何还要顾虑将来关于JR(司法覆核)的问题?正如昨日行政长官都是这样说,既然这样稳健,为何现时不能告诉香港人?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相信大家都要理解,香港是拥抱法治精神。任何(案件)在法庭正进行诉讼或在上诉过程的时候,我们都需要尊重法庭和法律精神。所以,就着这个司法覆核的上诉进行当中,有关详情我们不能公开作辩论。

记者:昨日消委会公布了一个报告建议合法化Uber,运房局会否有甚么意见?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网约车方面,我了解社会上有很多讨论。事实上香港的交通运输主要是以公共交通为骨干,每天有一千二百万人次透过公共交通出行。所以,网约车的巿场份额有多少?网约是否代表只是某一种牌子的网约车才叫网约?事实上不是的。现时来说,有很多司机团体,有些是出租车,甚或至有些是我们称为豪华接送服务都是透过网约进行,所以网约对香港政府而言,并没有反对,只不过进行的形式、安排、整体社会的接受程度,以及交通畅顺与否,我们需要作一个详细的考虑。

记者:网约的法律基础是甚么?他们的建议是发牌。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香港进行网约的交通服务,其实有很多方法都是合法,大家都留意到消委会有提及可以向运输署申请一些出租汽车并收费的服务牌照。
 
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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