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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南岸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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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大屿山南岸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一月十九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大屿山南岸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涵盖大屿山南岸的土地,总面积约为2 455公顷。该区北面差不多完全接连南大屿郊野公园,南面则滨临现有的海岸线,南大屿郊野公园其中部分也划入该区内。

  约57公顷的用地划为「住宅(丙类)」地带,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此地带分别位于芝麻湾半岛南端、长沙与贝澳之间的屿南道一带,以及水口。此外,一幅位于长沙的用地划作「住宅(丙类)1」地带。

  约86.49公顷的用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以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

  约86.39公顷的用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目的是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该地区,以至全港的需要;以及供应土地予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机构和其他机构,以供用于与其工作直接有关或互相配合的用途。此地带内的主要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包括塘福惩教所、石壁监狱、沙咀惩教所、杯澳公立学校、位于塘福庙湾的洪圣宫、位于长沙和塘福的电力支站,以及位于东湾的特殊学校。

  约1.07公顷的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当中包括污水处理厂和抽水站。

  为了划定发展区的界限、保护现有草木茂生的山坡和其他自然景色,以及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约481.73公顷的用地划为「绿化地带」。此地带主要涵盖大片草木茂生的高地和山坡、横岭和河谷、沿岸多块面积细小的土地,以及毗邻南大屿郊野公园的零星小圆丘。

  约161.91公顷的用地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以保育、保护和保留天然海岸线及易受影响的天然海岸环境,地带内的建筑发展会维持在最低水平。设立「海岸保护区」地带亦是要保护地带内的海滩及其腹地,以及预防大屿山南岸出现杂乱无章的带状发展。该地带涵盖位于海岸线与屿南道之间、由贝澳伸展至水口的一块狭长土地,以及位于贝澳、长沙和塘福的宪报公报泳滩的沙滩。

  约1 570.36公顷的用地划为「郊野公园」地带,以反映位于芝麻湾半岛、箩箕湾半岛和分流的郊野公园范围。

  大屿山南岸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LC/21,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西贡及离岛规划处、离岛民政事务处及大屿山南区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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