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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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任命由二○一八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详情如下:
获再委任的实任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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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惠宏医生
获再委任的备选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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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宗祥医生
获再委任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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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盖茨法律事务所
获委任的实任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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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峰
王颖珊医生
获委任的备选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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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荣泽
李泽荷医生
李琬微医生
梅伟强
谭钜富医生
黄添伟
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3条成立,旨在审批向委员会申请书面批准进行受规限器官切除及/或受规限器官移植、接收有关器官移植手术的订明资料及夹附于进口器官的证明书及执行条例规定或准许委员会执行的任何其他职能。
条例第3A条订明,委员会共有九名实任成员及十四名备选团委员,他们分别来自医疗、社会工作、法律及非医疗界别。
由二○一八年二月十五日起,委员会名单如下:
实任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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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肖龄 (主席)
黄幸怡 (副主席)
陈晓峰
许清安
郭天福医生
李建贤博士
潘德邻医生
蔡惠宏医生
王颖珊医生
备选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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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丽医生
陈荣濂
钱荣泽
周倩明医生
高洁梅
李泽荷医生
李琬微医生
劳思杰医生
梅伟强
沈孝欣医生
谭钜富医生
黄添伟
黄慧仪
邱宗祥医生
完
2018年2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5分
香港时间11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