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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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豪辉是接替现任主席黄友嘉博士。黄友嘉博士自二○一二年开始担任该委员会主席。
三名现任成员亦再获委任两年,他们是梁芳远、朱贤昌和高朗。
另外三名新委员林振升、罗君美和苏陈伟香,同获委任两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欢迎有关委任,又感谢行将卸任的主席及三位委员潘兆平、蔡关颖琴和冯孝忠过去多年对委员会作出的服务和贡献。
罗致光博士说:「我衷心感谢黄友嘉博士出任基金委员会主席期间的卓越领导和宝贵贡献。」
「我深信凭着新任主席马豪辉在法律范畴具备的专长和丰富经验,必定能够领导基金委员会继续确保基金有效运作,为雇员提供保障。」
由二○一八年四月一日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主席:
马豪辉
委员(代表雇员):
梁芳远
朱贤昌
林振升
委员(代表雇主):
高朗
罗君美
苏陈伟香
官方委员:
劳工处助理处长(负责欠薪保障事宜)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负责处理破产事宜)
破产管理署助理首席律师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成立,主要负责管理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向因雇主无力偿债而受影响的雇员提供特惠款项。
完
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