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工程承办商无牌清拆石棉搭建物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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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去年七月及九月接获市民举报,指有工程承办商在何文田山道及观塘辅仁街的楼宇非法清拆石棉搭建物。环保署进行突击巡查,发现上址两宗拆除石棉工程未有按《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的要求,聘用注册石棉承办商处理,亦未有在动工前通知环保署。环保署经搜证后,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检控该两名无牌工程承办商。
发言人解释,为保障公众健康,拆除石棉工程必须由注册石棉承办商按照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则的要求进行,以避免石棉纤维释出并影响工人与公众健康。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进行拆除石棉工程亦须在动工前不少于28天通知环保署,否则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
完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5分
香港时间15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