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警方致力打击科技罪案
*****************
问题:
据报,近年有骗徒以随机方式向不同手机号码发出信息,要求有关手机用户在收到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的帐户验证码后,以WhatsApp向其转发。如有手机用户上当,骗徒随即利用所收到的验证码,骑劫有关手机号码的WhatsApp帐户,再冒充该等手机用户向其亲友发出WhatsApp信息,以种种理由(例如借款、代购充值卡或点子卡)骗取金钱(即时信息骗案)。警方单单在今年首季便接获270宗该类骗案的举报,骗款总额260万元;该等数字已超过去年全年的相关数字(即146宗和100万元),显示该类骗案日益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每年警方分别接获各类科技罪案的举报宗数;该等个案当中,即时信息骗案的宗数及百分比,以及疑犯其后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二) 警方处理即时信息骗案的举报的一贯程序为何,以及进行有关调查及搜证工作时遇到甚么困难;警方会否基于报案人未有金钱损失而拒绝受理其举报,以及会否向他们提供协助,例如协助他们防止其亲友受骗;及
(三) 警方的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在未来三年会否采取措施以进一步(i)打击日新月异的科技罪案,以及(ii)提高市民对即时信息骗案手法及其他种类科技罪案的警觉性;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谢伟铨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近年,警方接获的科技罪案涉及不同类别,包括与网上游戏有关的罪行、网上商业骗案及非法进入电脑系统等。过去五年的相关数字如下:
案件性质 | 二○一三年 | 二○一四年 | 二○一五年 | 二○一六年 | 二○一七年 | |
与网上游戏有关 | 425 | 426 | 416 | 363 | 311 | |
网上商业骗案 | 1 449 | 2 375 | 1 911 | 1 602 | 1 996 | |
非法进入电脑系统 | 1 986 | 1 477 | 1 223 | 1 107 | 822 | |
其他性质 | 1 273 | 2 500 | 3 312 | 2 867 | 2 438 | |
(i) | 网上杂项骗案 | 435 | 1 436 | 1 733 | 1 563 | 1 542 |
(ii) | 儿童色情物品 | 41 | 38 | 53 | 43 | 29 |
(iii) | 分散式阻断服务(DDoS)攻击 | 3 | 29 | 35 | 6 | 9 |
(iv) | 网上银行 | 40 | 17 | 3 | 2 | 0 |
(v) | 裸聊 | 没有备存 | 638 | 1 098 | 697 | 305 |
(vi) | 杂项勒索 | 509 | 46 | 71 | 120 | 94 |
(vii) | 刑事恐吓 | 61 | 81 | 87 | 74 | 88 |
(viii) | 猥亵行为或性罪行 | 92 | 79 | 96 | 167 | 223 |
(ix) | 杂项(注) | 92 | 136 | 136 | 195 | 148 |
总计 | 5 133 | 6 778 | 6 862 | 5 939 | 5 567 |
在二○一七年有266宗即时通讯应用程式被未获授权操控的案件,占该年整体5 567宗科技罪案约4.8%。警方目前正就这类型的案件进行调查,暂时未有人被捕。
(二) 相比传统罪行,警方在调查科技罪案方面(包括即时通讯应用程式被未获得授权操控的案件)一般遇到较大的挑战,主要原因包括:
(1)警方需要得到互聯网服务及内容供应商的合作,提供有关资料和记錄,以协助调查。若供应商位于香港境外,或不保留或只保留较短时期的资料,警方较难搜集证据和取得追查犯案者的线索;
(2)很多科技罪案属于跨境罪案,当中有涉及整个犯案过程均在香港境外发生,而只有受害人身处香港,或只是骗款经香港被汇走,令警方在调查、搜证,以至执法及司法权限方面都遇到较大困难;
(3)部分受害人在受骗或电脑被入侵后,为求避免电脑受进一步损害,即时将电脑的资料删除,甚至重新安装所有软件,令有关证据因而被销毁。
任何人如未获授权而透过任何方式操控他人的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帐号,有机会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61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五年。如欺骗他人提供财物或购买点数卡,有机会触犯《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或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刑罚分别为监禁10年及14年。
警方在接获涉嫌与即时通讯应用程式骗案有关的举报,会即时跟进和积极调查。市民如怀疑遇到骗案,不论是否有实际损失,应保存与骗徒的沟通纪录并尽快报警求助。市民亦可致电警务处的「防骗易」24小时热线18222作出查询或寻求协助。
(三)警务处致力打击科技罪案,会有效地统筹警队资源予以打击及提高市民的保安意识。自二○一二年起,警队已把「打击科技罪行」列为警务处处长首要行动项目之一,并于二○一四年起加入「加强网络安全」的元素,以突显这项目的重要性及覆盖范围。
警队会继续加强技术、设备及资源方面的投放,以应付网络攻击及打击科技罪行,当中包括购置及更新电脑软件及硬件,以提高调查科技罪行、情报分析、数码鉴证及训练的效能,并提升网络安全方面的设备及设施。
在情报交流和执法行动方面,警队会从不同渠道搜集情报,并积极采取执法行动,以打击罪案。另外,警方积极与内地及海外执法机构进行情报交流及工作会议,以提升人员对网上骗案的最新形势及调查技巧的了解,并加强跨境合作。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亦一直透过位于新加坡的国际刑警全球创新中心与国际刑警及其他执法机构进行情报及实务交流,合作打击跨境网上骗案。
在宣传及教育方面,警队会积极加强与有关的持份者合作,因应香港市民普遍使用的应用程式的保安措施作出建议。警队亦会定期制作短片及防罪资讯,并透过不同互聯网平台和讨論区,以及利用警队电子平台包括YouTube、警队流动应用程式、警队网页、警队Facebook专页及「童叟无欺」防骗资讯平台向市民介绍骗徒最新的犯案手法。警队亦透过《警讯》及传统媒体(电视台、电台及报章)向市民宣传防罪信息。
另外,为了加强打击诈骗案的力度,以及提高市民的防骗意识,商业罪案调查科于二○一七年七月成立24小时运作的「反诈骗协调中心」,其主要工作包括监察及分析骗案趋势,以制订及推行打击策略;协调防骗宣传工作;设立24小时热线「防骗易18222」,方便市民查询及提供适时协助;加快调查同类骗案及减低受害人的损失。「反诈骗协调中心」开始运作九个月以来共收到超过17 700个来电。中心人员向来电的市民提供防骗意见,并协助有需要的市民报案。
完
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2分
香港时间15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