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工程承建商在晚间违规进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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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二○一七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接获市民举报,指湾仔近晏顿街与万茂里的一段皇后大道东晚间工程造成噪音滋扰。按该市民提供的录像资料,环保署人员追查发现涉案的地盘承办商在限制时段(即下午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使用未经核准的机动设备进行铺路工程发出过量噪音,违反建筑噪音许可证的规定。环保署随即撤销该地盘的建筑噪音许可证,在完成搜证后向涉案的总承建商及分判商提出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说:「已就违规事件与水务署的工程监督人员作出跟进,要求相关承建商妥善安排工程,并严格遵从建筑噪音许可证的所有规定。」环保署发言人亦感谢市民提供资料及证供,协助署方成功检控违规承建商。
根据《噪音管制条例》,任何人士于限制时间内未有依从建筑噪音许可证的规定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
完
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30分
香港时间1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