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例事项定额罚款明日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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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有关定额罚款的议案已于一月十七日获立法会通过。相关违例事项及经调整的罚款额如下:
项目 | 违例事项 | 定额罚款额 |
1 | 非法进入黄色方格路口 | 由320元增加至400元 |
2 | 车辆作「U」字形转向导致阻碍 | |
3 | 未经授权而在巴士站、公共小巴站、的士站或公共小巴停车处停车 | |
4 | 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上落乘客时停车超过所需的时间 | |
5 | 在限制区内让乘客上落 | 由450元增加至560元 |
发言人强调,交通挤塞近年日趋严重,有必要提高与交通挤塞相关的违例事项的定额罚款,以恢复其阻吓力。政府会继续研究适时增加其他与交通挤塞相关的违例事项的定额罚款。
另外,所有裁判法院将停止收取由香港警务处或房屋署于六月一日或之后发出的交通违例定额罚款通知书的罚款。如有关人士没有在指定限期前缴交定额罚款,或欲就交通违例事项的法律责任提出争议,案件会进入法庭程序。就所有已进入法庭程序的案件,市民仍可按法庭的指示,到相关的裁判法院缴交罚款。
发言人说:「须缴付罚款的市民可按定额罚款通知书上所列的方式缴付,包括使用银行自动柜员机、『缴费灵』、互联网、银行电话理财服务,以邮递方式寄往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信箱28000号,以及亲自或由代理人在邮政局(流动邮政局除外)柜位缴款。」
完
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0分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