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二读《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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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目的是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履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公约》)。
 
  《公约》是一份为养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国际公约。为了与国际共同努力保护及以可持续方式运用海洋资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政府)已原则上同意把《公约》的适用范围延伸至香港特区,让香港特区可以就犬牙南极鱼的贸易作出规管,及履行养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措施。
 
  政府在今年初就香港实施《公约》谘询业界,并向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汇报结果。业界普遍支持在香港实施《公约》,认为建议不会对他们的营运带来负担。事实上,犬牙南极鱼的贸易量并不大,我们预期新的规管并不会对香港的贸易有实际影响。环保团体亦欢迎建议,让香港特区可以为保护南极海洋资源出一分力。
 
  为履行《公约》的规定,我们需要制订《条例草案》以提供法律框架,订明一般性条文,包括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订立规例以执行《公约》的规定,以及厘定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的职能及获授权人员的一般执法权力等。
 
  在《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后,我们会在其下制订两项规例,包括推行犬牙南极鱼产品证书制度以规管有关的进出口,以及执行港口检查和管制等工作。待两项规例获立法会通过后,我们会正式提请中央政府把《公约》适用范围延伸至香港特区的程序。
 
  主席,我希望各位议员能支持通过《条例草案》。多谢主席。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