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就规管汞、汞化合物及添汞产品新法例谘询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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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今日(八月三十日)发布谘询文件,为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规管汞(俗称水银)、汞化合物及添汞产品的新法例设定规管范围及方式。拟订的法例将令香港特区有效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公约》)下的责任。谘询期至今年十月五日。
汞是天然存在并含剧毒的重金属。汞应用于各式产品及工序中,对人体健康及环境构成全球威胁。《公约》为国际公约,目的是要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免受人为排放和释放的汞及汞化合物危害。《公约》已于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区)生效,香港特区需要订立新法例以有效落实《公约》。
拟订的法例将限制汞的进出口;禁止指定添汞产品的生产、进出口、销售及供应;禁止在指定生产工序中使用汞或汞化合物;以及管制汞及汞化合物的贮存。谘询文件亦提出拟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活动或用作参考标准的汞或汞化合物的豁免限量,以及建议因违反新法例各项规定的罚则水平。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拟订的法例可令香港特区有效履行《公约》责任,加强保障市民大众健康和环境,免受汞及汞化合物危害。」
公众可在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浏览及下载谘询文件,亦可于办公时间在以下地点索取: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
税务大楼33楼
环境保护署
跨境及国际事务组
为进一步向公众及持份者解释新法例的要求及收集意见,环保署将于九月十九及二十七日举办两场谘询论坛。有关谘询论坛的详情载于环保署网页。公众人士可填妥及交回从网页下载的回执,以登记出席论坛。
政府欢迎公众于谘询期内,以谘询文件内所述方式向环保署提交对新法例的意见。
完
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