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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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九月七日)宣布委任终审法院司法常务官及高等法院高级副司法常务官邝卓宏为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任命于二○一八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邝卓宏的简历如下:
邝卓宏于一九六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及一九八六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和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一年分别在香港和英格兰及威尔斯取得事务律师资格,及后于一九九四年在新加坡取得讼辩人及事务律师资格。一九八八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二○○○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九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二○一四年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司法常务官及高等法院高级副司法常务官。
完
2018年9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