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订附属法例以有效管理香园围边境管制站
*********************
政府将于星期五(十月五日)在宪报刊登以下附属法例,以配合香园围边境管制站的开通:
- 《禁区(香园围边境管制站)令》
- 《香园围边境管制站禁区(准许进入)公告》
- 《2018年边境禁区(准许进入)(修订)公告》
- 《2018年入境(羁留地点)(修订)(第2号)令》;及
- 《2018年入境事务队(指定地方)(修订)(第2号)令》
为维持车辆边境管制站的治安,目前这些管制站均是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或《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条例》(第591章)实施禁区式管理。按照其他车辆边境管制站既定的做法,行政会议建议并由行政长官指令根据《公安条例》制订禁区令,将香园围边境管制站的部分范围划为禁区。
在划定禁区后,警务处处长已根据《公安条例》制订《香园围边境管制站禁区(准许进入)公告》,给予跨境司机、乘客及旅客一般性许可,以进入或离开香园围边境管制站的禁区范围。另外,由于香园围边境管制站的五条跨境桥位于现时已根据《边境禁区令》(第245A章)宣布为边境禁区的范围内,警务处处长已根据《公安条例》制订《2018年边境禁区(准许进入)(修订)公告》,给予跨境司机、乘客及旅客一般性许可,以进入或离开边境禁区。
此外,保安局局长已制订《2018年入境(羁留地点)(修订)(第2号)令》及《2018年入境事务队(指定地方)(修订)(第2号)令》,在香园围边境管制站设立羁留所,供入境事务处执行日常出入境管制及执法之用。
上述命令及公告将于香园围边境管制站启用当日生效。有关附属法例将于下星期三(十月十日)提交立法会。
完
2018年10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