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超强台风山竹的应变及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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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不少村民向本人反映,超强台风山竹上月吹袭香港期间,蹂躏多条乡村。例如,吉澳村有多间房屋遭强风摧毁或塌树压毁、东平洲及西流江的沿岸多间房屋变成颓垣败瓦、荔枝窝的自然步道和白花鱼藤阵景点损毁、塔门停水停电三日,有不少渔船沉没或损毁,以及多条乡村有大量的垃圾和杂物堆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事前(i)评估山竹吹袭期间可能对偏远乡村造成的破坏并(ii)制订善后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i)在与山竹相关的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发出前,疏散乡村居民的人数,以及(ii)在该等信号生效期间紧急救援的乡村居民人数,并按乡村名称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有否在所有与山竹相关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取消后,随即主动联络偏远乡村的居民,以了解他们的受灾情况并提供适切协助;如有,按乡村名称以表列出村民要求的协助和政府提供的协助的详情(包括日期);如否,原因为何;
(四)山竹吹袭引致乡村食水或电力供应中断的详情(按下表列出);
乡村名称 | 乡村所在地区 | 食水供应中断日数 | 提供临时供水的水箱数目/水车架次/水船数目及总供水量 | 电力供应中断日数 |
(五)鉴于部分偏远乡村没有公共交通到达,而且其村民大多是长者,因而没能力在台风吹袭后自行清理村内的塌树及杂物,政府有否计划日后在强台风袭港后,主动组织和运送义工前往该等乡村支援村民进行清理工作;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是否知悉山竹吹袭引致多少艘船只损毁;会否考虑(i)增建避风塘,以及(ii)改善现有避风塘的设施以强化其抵御台风的能力;
(七)鉴于有不少村民的房屋及其内的电器和家具,以至属谋生工具的渔船在山竹吹袭期间损毁,政府有否向该等村民提供紧急经济援助;如有,详情为何;及
(八)为强化乡村日后抵御风灾的能力及方便善后工作,政府会否考虑(i)免费为村民加固房屋、(ii)协助村民重建抵御强风能力较强的房屋、(iii)增建通往偏远乡村的道路及改善乡村的基础设施、(iv)为位处海旁及低洼地点的乡村兴建防波堤或其他抗风暴潮的设施,以及(v)采取其他减灾措施?
答覆:
主席:
就刘议员的问题,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后,我综合回覆如下:
(一)为有效地应对热带气旋和其他天灾,政府备有《天灾应变计划》,当中载列政府的预警系统和应对紧急事故的组织架构,以及政府部门和其他机构的职能和责任。除《天灾应变计划》外,相关部门各自备有督导决策和运作的详细工作计划/指示。
据香港天文台风前的评估,山竹会对香港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当山竹与本港仍相距超过800公里,天文台尚未发出任何热带气旋警告信号之际,保安局已开展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保安局局长在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及十四日主持共两次跨部门会议,审视各部门和机构为应对山竹的准备工作,有超过30个政策局/部门及公用事业公司的代表出席会议。会上讨论关于应变计划、监察及协调工作、预防措施、资讯流通和及早向公众发出警告的事宜。保安局局长促请各部门和机构提高安全系数,作最坏打算,以及准备动用最大资源应变。
各相关部门迅速执行防备工作,例如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及渠务署调动额外资源加强清理服务,视察路边的集水沟、排水渠及渠道(特别是水浸黑点),以确定其为畅通及没有淤塞。
渠务署亦于台风来临前为七个容易受海水淹浸的低洼地区(包括联安新村、嘉和里、深井新村、鲤鱼门海傍道、西贡南围、大澳及元朗区西北沿海村落)实施预防措施,例如在鲤鱼门,于海平面达到预定警戒水位前,在14个指定地点设置可拆卸式挡水板,以缓减水浸情况。大澳方面,渠务署在防洪墙顶部安装共350米长的可拆卸式挡水板,把永安街及太平街南的防洪水平提升至主水平基准以上三点八米,务求于山竹袭港前提早完成安装工作。
另外,民政事务处于台风袭港前,透过乡事委员会及村代表,提醒村民应注意的事项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并劝喻偏远地区村民(特别是弱势人士如长者)于山竹袭港前,到其他安全地方暂避。除开放临时庇护中心外,民政事务处于三号强风信号发出后按地区需要协助有需要的人士(例如长者)疏散。
(二)警方及消防处于超强台风山竹吹袭期间,在以下乡村疏散及拯救居民,详见下表:
地点 | 疏散及拯救居民数目 |
香港岛薄扶林村 | 3 |
沙田曾大屋村 | 103 |
青山联安新村 | 3 |
荃湾芙蓉山村、光板田村、深井村 | 46 |
青山扫管笏村 | 10 |
鲤鱼门 | 28 |
大澳 | 129 |
(三)当所有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取消后,社会福利署(社署)地区福利办事处与民政事务处保持联系,并在可行的情况下,迅速安排职员和义工探访偏远及受灾较严重的乡村,向村民提供适切的援助,详情如下:
乡村名称 | 村民要求的协助 | 政府提供协助的详情 |
吉澳 | 尽快恢复水/电供应; 清理倒塌树木;及 清理因风灾而产生的大量垃圾及弃置物品。 |
北区民政事务处协调电力公司及水务署尽快抢修受损的供电及供水系统。由于电力公司在吉澳设有后备供电系统,因此岛上的电力供应在风灾后没有中断。水务署则于维修供水系统期间向吉澳提供临时食水供应。及后吉澳的电力及自来水供应分别于九月二十日及九月二十九日回复正常。 社会福利署及北区民政事务处在九月二十日及九月二十一日安排义工到吉澳探访灾民,并派发救援物资(包括干粮及日常生活用品等),以及协助灾民申请紧急援助金。 北区民政事务处在九月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及十月四日调派承办商工人到吉澳清理堵塞通道的塌树及杂物。食物环境卫生署额外聘用承办商清理及运走岛上的垃圾和弃置物品。北区民政事务处在九月二十八日及十月四日向海事处借调船只,将岛上的弃置电器运送到陆上,然后由环境保护署的承办商回收处理。民众安全服务队在十月六日、七日及十四日调派队员到吉澳进行清理工作。现时吉澳的清理工作已大致完成。 |
鸭洲、西流江及荔枝窝 | 清理倒塌树木及移除危险树木; 清理阻塞行人通道的垃圾; 清理海上及岸边垃圾; 维修村路及公用设施;及 尽快恢复水/电供应。 |
当与山竹相关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取消后,北区民政事务处在九月十七日及其后主动联络偏远乡村的村代表,以了解乡村在台风吹袭后的受灾情况及村民的需要。 |
塔门及塔门渔民村 |
恢复食水和电力供应,以及清理塌树和海岸垃圾。 | 大埔民政事务处联络相关部门及中电跟进村民的要求,并在九月十九日曾到塔门视察和了解村民的需要,及向村代表派发华人慈善基金申请表,供有需要的村民申请。其后于九月二十三日,大埔民政事务处再与乡议局到塔门视察。同时,大埔民政事务处亦委托工程承办商在十月八日到塔门协助清理塌树、垃圾,以及修复受损毁的村路等。 大埔民政事务处于九月二十三日恢复正常食水供应前,曾先后六次运送共1 120枝,每枝容量为四点五公升的蒸馏水予居民使用。 而在电力供应于九月二十一日恢复前,大埔民政事务处亦一直与中电保持紧密联络,要求尽快恢复塔门电力供应,并提供足够的临时发电机供居民暂用。 |
东平洲 | 清理塌树及开通道路。 | 大埔民政事务处联络相关部门跟进村民的要求,并在九月十九日到东平洲视察和了解村民的需要,及向村代表派发华人慈善基金申请表,供有需要的村民申请。其后,于九月二十三日,大埔民政事务处再与乡议局到东平洲视察。同时,大埔民政事务处亦委托工程承办商到塔门协助清理塌树和垃圾,以及修复受破坏的村路等。 于九月二十一日,大埔民政事务处先开通了由东平洲码头通往沙头村及洲头村的两条村路,并运送两箱矿泉水予居民使用。有关村路的维修工程在十月二日亦已展开。 |
西湾及大浪村 |
部分行人路被摧毁,村内曾停水停电; 此外,西湾沿路的村灯亦倒塌。 |
西贡民政事务处已把停水停电事宜转介中电及水务署跟进,供水及供电在九月十九日逐步恢复。 西贡民政事务处联同渔农自然护理署、西贡区社区中心及西湾村村代表于九月二十六日进行实地视察和了解村民的需要。西贡民政事务处于十月初开展进行复修行人路的工程,预计十月底完工。路政署已于十月初清理倒塌村灯,并会待上述行人路复修完成后重新装设。 西贡民政事务处一直跟大浪村村代表保持联络。西贡民政事务处会于十二月中开展复修大浪村行人路的工程,预计明年二月底完工。 |
东丫、北丫及盐田仔 | 部分行人路于台风后损毁。 | 西贡民政事务处一直跟东丫、北丫及盐田仔村代表保持联络,以了解村民的需要。西贡民政事务处将于十一月中开展复修盐田仔行人路工程,预计十二月底完成,而复修东丫和北丫行人路工程将于十二月中开展,预计明年二月底完成。 |
南围 | 行人路及防波堤被海浪冲毁,海水冲入屋内,要求维修。 驶往九龙方向的小巴及巴士在南围公厕外的小巴及巴士站因附近有塌树而没有停车。 垃圾收集站累积大量垃圾,要求清理。 |
西贡民政事务处在九月二十日从村代表知悉关于小巴及巴士站附近有塌树后即向运输署反映及安排移除塌树,并于九月二十二日完成清理,交通状况回复正常。 西贡民政事务处于台风后就维修行人路工程及垃圾堆积的情况进行数次实地视察,并已安排于十一月中开展复修行人路工程,预计十二月底完成;另已联络食物环境卫生署加强清理村内路面及垃圾收集站。情况在十月初得到改善。 |
麻南笏 | 海面上及岸边分别积聚了铁架和大量垃圾,要求清理; 沿岸行人路及海堤冲烂,要求维修。 |
西贡民政事务处一直跟村代表保持联络,以了解村民的需要,并转介海事处及食物环境卫生署跟进。海事处将于十月底派员清理该处海面的杂物。食物环境卫生署于台风后已派员分批清理积聚于岸边的垃圾和杂物,并会继续派员清理余下大件的杂物。 西贡民政事务处将于十二月中开展复修损毁行人路的工程,预计明年二月底完成。 |
大澳及东涌马湾涌村 | 塌树毁坏房屋; 清理塌树及倒下的物件; 协助搬移家俬电器; 更换浸坏的电器;及 清洁家居。 |
社署协调两间非政府机构,在台风过后主动联络大澳及东涌马湾涌村的村民,并提供下列协助: - 安排有需要的居民入住临时庇护中心; - 安排义工协助清理杂物、搬移家俬电器及清洁家居;及 - 透过申请慈善基金或捐助,协助居民更换损毁的家俬电器。 |
对面海村、窝美村、菠萝輋村及井栏树村 | 有家庭受水浸及强风吹袭而引致家居内笼、家俬及电器受破坏; 房屋受到严重破坏,不能继续居住;及 受塌树影响而阻塞出入家居的通道或塌树对房屋造成破坏。 |
社署社工已作出探访及评估受影响家庭,并为其中四个个案发放慈善基金,协助他们修补家居、重置家俬及电器。 至于房屋受到严重破坏的个案,社署亦已向其发放慈善基金,协助他们解决因需暂居别处而出现的紧急生活开支;同时,社署会继续与地政总署联络,跟进家园被毁个案的长远住屋安排,共同跟进发放紧急救援基金/慈善基金协助房屋被破坏的家庭复修其受强风吹毁的屋顶、修补家居及重置家俬。 另有家庭经社署社工协助下于台风吹袭前撤离到私营安老院舍暂住。及后,经社署联络,义工已迅速协助清理塌树,该家庭已搬回家园;社署亦已与民政事务处协调,发放慈善基金协助他们支付之前暂居私营安老院舍的住院费用。 |
渡头湾村及曾大屋村 | 经济援助以维修受损房屋或/及更换受损电器/家具 | 社署与非政府机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社工曾探访部分受灾居民以了解受灾情况,并协助有需要居民申请慈善基金以维修家园。 |
吉澳、塔门、西流江及东平洲 | 申请紧急经济援助; 更换浸坏的电器;及 清理风灾后的杂物和行人通道。 |
社署主动与民政事务处及非政府机构联系,在台风过后为吉澳、塔门、西流江及东平洲的村民提供下列协助: - 向灾民派发应急物资包; - 协助灾民申请紧急经济援助以维修房屋或更换被毁的家具电器,协助他们重建家园; - 安排义工协助灾民清理杂物及行人通道;及 - 透过机构捐助,向部分受影响的灾民派发电饭煲及雪柜。 |
米埔 石湖围 逢吉乡 高埔村 |
经济援助以更换损毁的电器及家具 | 社署在台风过后主动联络元朗区内其中五个乡公所,了解各村的受灾情况,并透过申请慈善基金或转介非政府机构,协助有需要居民更换损毁的电器及家具。 |
(四)山竹吹袭引致乡村食水或电力供应中断的详情如下:
乡村名称 | 乡村所在地区 | 电力供应中断日数 (注一、二、三) |
鸡谷树下 | 新界北区 | 4 |
荔枝窝村 | 新界北区 | 4 |
三桠村 | 新界北区 | 4 |
谷埔村 | 新界北区 | 4 |
凤坑 | 新界北区 | 4 |
吉澳 | 新界北区(离岛) | 4 |
塔门及塔门渔民村 | 大埔 | 4 |
洲头 | 元朗 | 3 |
东城里 | 元朗 | 3 |
麒麟山 | 元朗 | 3 |
白沙村 | 元朗 | 3 |
黄泥墩 | 元朗 | 3 |
石塘村 | 元朗 | 3 |
杨屋村 | 元朗 | 3 |
田夫仔 | 屯门 | 6 |
井头村 | 西贡 | 3 |
龙虾湾 | 西贡 | 3 |
黄竹洋 | 西贡 | 3 |
高流湾 | 西贡 | 3 |
茂草岩 | 飞鹅山 | 3 |
芙蓉别 | 飞鹅山 | 3 |
注一:中华电力维修人员于台风山竹逐渐远离本港时已展开为客户复电的工作。受影响的大部分客户的电力供应在三天内恢复。但一些损毁情况较为严重,道路受阻或偏远地区须经水路由船只运送维修人员和设备前往的地方,及客户设备受到损坏的地方,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电力供应。
注二:由于乡村可以由多个电力供应源供电,这些乡村的部分客户可以通过其他电力供应源在比上表更短的时间内恢复电力供应。
注三:以上资料是基于中华电力的停电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经人手编辑而成。可能有部分客户由于客户端方面的问题经历更长时间的停电。
乡村名称 | 乡村所在地区 | 食水供应中断日数 | 提供的临时供水 | ||||
水箱数目 | 水车架次 | 水船 数目 |
临时街喉数目 | 总供水量(立方米) | |||
桂涛花园# | 长洲 | 1 | 0 | 0 | 0 | 1 | 5 |
塔门*#、高流湾*#及西湾*# | 西贡 | 6 | 0 | 0 | 1 | 0 | 约100 |
吉澳#及西流岗# | 北区 | 6 | 9 | 0 | 1 | 0 | 约200 |
鸭洲# | 北区 | 10 | 2 | 0 | 0 | 0 | 5 |
荃锦公路一带*(包括光板田村、柏卢、新开田村、川龙等) | 荃湾 |
3-4 | 14 | 1 | 0 | 0 | 20 |
上村(部分)* | 元朗 | 3 | 6 | 1 | 0 | 0 | 155 |
打石湖村(部分)* | 元朗 | 4 | 1 | 0 | 0 | 0 | 48 |
麒麟山村(部分)* | 元朗 | 3 | 2 | 0 | 0 | 0 | 13 |
和生围# | 元朗 | 1 | 1 | 0 | 0 | 0 | 6 |
*因电力供应中断而导致有关供水系统停止运作。
#水管受塌树或海浪损毁,部分损毁水管位于偏远地方,需要较长时间确定其损毁位置及进行维修。
(五)风灾过后,政府除每日动员大量人手作清理行动外,亦邀请许多承办商借出人员及器具让政府人员尽快将树木移除和搬离路面,让道路回复正常。各区社区组织及义工团队亦自发协助清理道路及沙滩等积聚的垃圾或树枝。自风灾后,民安队亦一直协助其他政府部门的善后复原工作,包括清理受塌树阻碍的地点。相关行动仍进行中。
个别地区民政事务处因应实际情况及需要,已经与非政府机构及地区团体合作,组织义工前往有需要的偏远乡村支援村民进行清理工作。
(六)截至十月十四日,海事处共接获555宗与山竹有关的船只意外报告,并已处理125艘搁浅、倾侧、翻沉的船只。海事处会就香港避风泊位的供求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本地船只有足够的避风泊位可供使用。海事处评估,本港水域内有足够的避风泊位供本地船只在台风袭港期间或恶劣天气情况下停泊,以保障船只和船上人员安全。
(七)政府为受超强台风山竹影响而经济有困难的市民提供包括由华人慈善基金及特别援助基金拨款予民政事务总署执行的现金援助计划。按现行机制,华人慈善基金及特别援助基金的申请人须向民政事务处提出援助金申请,当区民政事务处负责审批。
另一方面,政府亦设有紧急救援基金,此基金旨在提供经济援助给因火灾、水灾、暴风雨、山泥倾泻、台风及其他天然灾害而需要紧急救援的人士,所发放的补助金属于援助而非赔偿性质。根据《紧急救援基金条例》(香港法例第1103章),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乃基金受托人。批核申请及发放款项工作分别由社署、地政总署、海事处及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
(八)有关为位处低洼地区的乡村兴建防波堤或其他抗风暴潮的设施,政府会因应不同乡村的情况,作出评估,根据实际成效、技术可行性、土地限制、成本效益等而推行。例如在大澳,土木工程拓展署于二○一三年在大澳改善工程(第一期)中完成了一系列应对海水倒灌的工程,包括兴建长约220米的河堤、一座雨水泵房,以及总长约350米的可拆卸式挡水板,减低海水倒灌带来的影响。为加强大澳部分沿岸地区抵抗海浪冲击的能力,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完成复修大澳石仔埗近大澳文物酒店的旧渡头。另一方面,渠务署亦正提升永安街雨水泵房的排洪能力,预计工程将会于二○一九/二○年完成。
此外,土木工程拓展署将全面检视沿海较低洼或当风地点的情况,以及进行相关的风暴潮和风浪研究,评估气候变化所导致的极端天气对该地点的影响,并会根据研究结果,制订应对及抗逆能力的措施,当中包括改善工程和管理措施等。
民政事务总署一直有在小型工程范围内进行改善通往偏远乡村的道路及乡村基础设施的项目(例如在乡村通路两旁加设排水设施等),并会因应风灾后所需的善后工作进行相关工程。
由保安局统筹有关台风的应变及善后计划和制度的检讨工作已经展开,政府将根据应对台风山竹的经验,就包括强化乡郊及低洼地区抵御风灾能力及善后工作等多方面作出检讨。
完
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5分
香港时间16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