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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濒危物种纳入管制(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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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表示,经修订的《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条例》)附表一明日(十一月一日)生效,把更多濒危物种纳入受管制名单内。
 
  新加入受管制名单的物种包括侏儒枯叶变色龙、镰状真鲨、长尾鲨、塞拉里昂刺蝶鱼、黄檀属植物等,而部分现时已受管制的物种将由附录II转入附录I。详情载于附件。
 
  发言人说:「这些修订是为了配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就管制物种所作的修改。」
 
  根据《条例》,除获得豁免或另有规定外,进口、出口、再出口、从公海引进或管有受保护的物种,包括其部分及衍生物,均受许可证管制所规限。在新的受管制名单生效后,相关物种的进出口规定将即时实施。
 
  渔护署已透过通函通知有关贸易商该《条例》的修订项目,亦已举办简介会向相关人士讲解新管制措施。
 
  在新管制生效后管有附录I物种或附录II的野生活体标本作商业用途,则需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内申领管有许可证。宽限期于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届满。
 
  发言人提醒市民,违反《条例》的罚则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加重。任何人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有关各附录物种的许可证要求,请参阅网页www.cites.hk。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1823。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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