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出租公屋单位作市区重建项目安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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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预留了一些公屋单位,供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安置受其重建项目影响的合资格住宅租客。据悉,市建局一般会编配符合人均室内面积最低标准的最细公屋单位予该等租客,而房委会则以公屋单位的人数下限为指标编配公屋单位予公屋申请人。例如,3人家庭会获市建局编配2至3人单位,但3人家庭会获房委会编配3至4人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每年经房委会编配的公屋单位的数目(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逐年列出);
年份:___
住户人数 | 公屋单位的类型 | |||||||
1至2人 单位 |
2至3人 单位 |
3至4人 1睡房单位 |
4人或以上 2睡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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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落成 | 翻新 | 新落成 | 翻新 | 新落成 | 翻新 | 新落成 | 翻新 | |
1人 | ||||||||
2人 | ||||||||
3人 | ||||||||
4人 | ||||||||
5人 | ||||||||
6人或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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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总数: |
(二)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每年经市建局编配的公屋单位的数目(使用与上表相同格式的表格逐年列出);及
(三)有否统计,经市建局编配和经房委会编配的公屋单位,在人均室内楼面面积方面是否不同;若有统计而结果如此,原因为何,以及有何措施确保市民获公平对待?
答覆:
主席:
现就邵家臻议员的提问综合答覆如下:
按照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与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市建局每年会向房委会提出预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的需求,用以安置受市建局重建影响并符合资格的住户。房委会在考虑公屋资源的情况下,会预留部分公屋单位予市建局作安置之用。
房委会现行的公屋单位编配标准,是以每人不少于七平方米室内楼面面积的准则订定的。房委会会按这既定的编配标准(包括每个单位类型可编配的人数规限),编配公屋单位给合资格的住户。此编配标准亦适用于公屋申请者及受市建局重建项目影响的清拆户。
现时房委会新建公屋单位主要分为四个类型:
单位类型 | 室内楼面面积 | 编配标准(人数规限) |
甲类 | 约14平方米 | 1至2人 |
乙类 | 约21平方米 | 2至3人 |
丙类 | 约31平方米 | 3至4人 |
丁类 | 约35平方米 | 4至5人 |
至于回收后翻新的单位,由于不同年代兴建的公屋在设计或单位面积方面种类繁多,当年房委会因应不同的公屋设计订定相应的编配标准。房屋署没有备存按家庭人数及单位类别细分的公屋单位编配数目的资料及数据。
过去五年(即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七/一八年度)经公屋申请,及因市建局的市区重建项目而获安置入住公屋单位的数目,详见附件。
完
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香港时间15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