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通过「出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2018」的平均售价和销售安排及资助出售单位的转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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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今日(十一月十六日)通过「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恒常化下首个项目,即位于长沙湾的丽翠苑的平均售价及销售安排,并通过进一步收紧房委会由二○一九年起推出的资助出售单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及绿置居单位)的转让限制。
「出售绿置居单位2018」
计划将于十二月开始接受申请,二○一九年二月进行搅珠,并将于二○一九年三月开始邀请成功申请者选楼。
由今年绿置居丽翠苑开始,绿置居单位的申请和销售事宜将会在观塘新开设的售楼处处理。
丽翠苑一至四座位于长沙湾荔枝角道,将提供2 545个单位。单位实用面积由约17.1平方米至约42平方米不等(见附表一)。按评定市值折减58%后,平均售价每平方米(实用面积)为67,200元,即每平方呎(实用面积)为6,243元,单位售价由932,500元至3,062,100元不等。
发言人说:「根据小组委员会于一月通过绿置居的定价机制,绿置居单位的折扣率会较上一次居屋销售计划的折扣率高10%。鉴于「居屋2018」的折扣率为48%(即评估市值的五二折),丽翠苑单位的折扣率定为58%(即评估市值的四二折)。」
沿用居屋及绿置居既定的做法,「绿置居2018」成功申请者选楼的先后次序,取决于他们所属申请类别的优先次序及配额比例(见附表二)。其中受房委会已宣布的清拆计划影响的美东邨和白田邨住户,其申请将获绝对优先选楼资格。
发言人说:「我们将会为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设定750个单位的配额。如参加该计划的家庭申请者未能取得配额,他们仍有机会以『其他家庭』类别身分购买单位;另一方面,该计划下未用尽的配额,将会拨归「其他家庭」申请类别。」
小组委员会同时同意为一人申请者预留250个单位。此做法可在让家庭申请者享有优先资格,及回应一人申请者自置居所的强烈诉求两者之中,取得平衡。根据既定的安排,一人申请者在家庭申请者选楼后,可以选购余下任何面积的单位。
小组委员会亦通过「绿置居2018」的转让限制,沿用「居屋2018」的转让限制(即禁止买家于首次转让日期起计首五年内于公开市场出售单位),但房委会于首次转让日期起计首五年内提名买家/于第二市场出售单位的对象仅限于绿表申请者。
小组委员会亦通过简化绿表申请安排的试验先导计划,在二○一八年的居屋和绿置居首次试行,所有有效但未能成功购买居屋单位的绿表申请者,他们的申请会保留至随后同年推出的绿置居销售计划。这些绿表申请者无须就绿置居重新递交申请和缴付绿置居的申请费。
不过,有需要更改其家庭组合的申请者则须取消其已获得保留的申请,再递交新的绿置居申请和缴交相关的申请费。今期申请费维持240元。至于那些无意申请绿置居的申请者,他们可通知房委会取消其申请。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虽然申请流程简化,惟居屋销售计划和随后同年推出的绿置居销售计划属两个不同销售计划,每个计划的销售安排包括配额比例、选楼的优先次序,均需要呈交委员通过,每个销售计划的搅珠亦将会分别进行。」
发言人说:「我们会向『居屋2018』的有效绿表申请者发出信件,通知他们有关安排的主要细节。房委会将检讨这些简化措施的成效,以决定在日后的居屋和绿置居销售计划是否继续推行。」
资助出售单位的转让限制
资助出售单位(包括居屋及绿置居单位)的转让限制由二○一九年起进一步收紧,详情如下:
- 业主可于首次转让日期起计十年后,缴付补价后于公开市场转售单位;及
- 就于第二市场转售单位(无须缴付补价),业主可以于首次转让日期起计首两年内以不高于原来售价,或在首次转让日期起计第三年起,按其自行议定的价格,转售单位予房委会订明的买家类别。
就居屋而言,合资格买家为绿表及白表申请者(即「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白居二」)下的成功白表申请者);就绿置居而言,合资格买家为绿表申请者。
发言人说:「房委会日后可在有需要时调整第二市场买家的类别。」
他强调,修订的转让限制在遏止短期炒卖和促进资助出售单位流转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上述经修订的转让限制适用于房委会由二○一九年起推出的资助出售单位,并会透过修改土地契约的方式实施(即把限制纳入政府租契及相关资助出售单位的销售文件)。
就「居屋2018」的转让限制,小组委员会通过不会提名为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单位业主的「白居二」成功申请者,购买于首次转让日期起计首五年内申请售予房委会的居屋单位。这是由于他们须出售其租置计划单位才可完成买卖,或会不合理地延误整个买卖过程。
完
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00分
香港时间2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