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重整港铁公司管治」议员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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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田北辰议员动议的「重整港铁公司管治」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就刚才几位议员的发言,我非常静心聆听,亦写下大家的意见。综合而言,大家就港铁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工程管理质素、改善营运安排、信号系统和列车控制系统的更新、改进铁路公司的本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企业管治和问责、铁路管理层的表现、近期发生的事故、将来铁路发展的规划、内部的机构文化、内部的沟通、对外的知会和通报等(发表意见)。总而言之,我感觉到大家的意见有其道理,亦感受到大家的提问甚或至建议都源于对港铁的爱护,所谓「爱之深,责之切」。

  首先,我感谢田北辰议员就重整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管治提出的议案,以及陆颂雄议员、陈恒镔议员、郭家麒议员及林卓廷议员所提出的修正议案。

  香港拥有多元化的公共交通系统,服务范围遍及全港。香港的路面空间非常有限,市民关注路面交通对环境的影响,而铁路是既环保又有效率的集体运输工具,因此政府的政策是以公共交通为本,以铁路为公共客运系统的骨干。虽然铁路系统的乘客量占整体公共交通乘客量约四成三,但道路运输亦有其优势。相比铁路,道路运输能更灵活地提供「点对点」的交通服务。因此,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如专营巴士、小巴及的士分别担当不同的角色,为市民提供全面的服务和选择。

  特区政府和各位议员一样,非常关注近期被指质量出现问题的沙田至中环线(沙中线)铁路工程,以及从这些事件反映的港铁公司内部管治问题。特区政府在不同场合已清楚指出,铁路安全兹事体大,政府会以最严谨的态度,寻根究底,以对症下药。我希望可以透过今天的辩论,阐述我们监管港铁公司的机制,听取议员的意见,以及回应议员的关注。

  已开通的广深港高速铁路(高铁)香港段和建造中的沙田至中环线项目,均由政府全资拥有并以「服务经营权」模式推展。二○○八年劳氏铁路亚洲有限公司的顾问报告中指出,考虑到当时港铁公司于过去数十年在香港兴建铁路的良好往绩,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在港铁公司担任高铁香港段的「项目管理人」的安排下,建议就高铁香港段项目的设计和建造采用「监察和核证」的模式,而路政署亦以「核实监督者」的角色监察作为「项目管理人」的港铁公司,并同时聘请专业顾问进行监察和核证的工作,以更有效运用政府资源,避免与港铁公司的项目管理责任重叠。路政署一直根据三层监察制度的框架,监督港铁公司的工作。

  因应高铁香港段工程发生的超支及延误情况,政府在二○一五年一月公布《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独立专家小组报告》(《独立专家小组报告》),就高铁香港段的推展作出检讨及提出建议,以改善高铁香港段及将来政府承担的新铁路项目的推展及监察的制度、程序和常规。路政署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高铁香港段项目的进度及财务状况的监察工作,并把适用的监察措施应用于沙中线项目。

  至于今次沙中线项目工程质量的事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七月十日指令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委任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调查委员会亦会检讨港铁公司的项目管理和监督等制度,以及政府的监察和规管机制,并建议适当措施,以促进公众安全和保证工程的质量。委员会已于十月二十二日展开实质聆讯。此外,警方已展开独立的调查工作,而屋宇署亦已就事件启动《建筑物条例》下的调查,以确定当中是否有违法的情况。运输及房屋局亦于八月十五日成立沙中线项目专家顾问团,由三名资深退休政府官员组成。顾问团会全面检讨港铁公司的项目管理系统,并向港铁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建议在推展沙中线项目时应采取的额外管理和监察措施。专家顾问团的首份中期报告已于十月二十四日公布。

  政府已要求港铁公司董事局严肃跟进事件,港铁公司董事局已于八月七日批准及宣布重组管理沙中线工程团队。若日后调查确定事件与港铁公司的管理不善及疏忽有关,政府会就事件导致的损失向港铁公司追究。

  在新铁路开通前,有关的建筑结构、消防系统、逃生通道、列车、轨道、信号系统及供电系统等,全部都需要通过多重审核及测试。除了路政署外,不同的政府部门包括机电工程署、消防处、屋宇署、警务处、运输署及环境保护署等,均会按其专业职能,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就铁路安全和设计提供意见,以确保新铁路投入运作时已完全符合安全标准。

  议案提出应成立独立的铁路拓展署,专责铁路工程。事实上,路政署辖下的铁路拓展处设有专责分部,分别负责监察高铁香港段项目和沙中线项目的推展。铁路拓展处内亦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就机电工程和建筑图则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路政署会审视整个部门所有办事处及工程项目的人员的编制,适时作出人事调配,有需要时亦会寻求增加资源,以配合路政署整体的工作需要。政府现阶段对日后强化路政署辖下的铁路拓展处或成立新部门专责处理铁路工程的建议,保持开放的态度。

  原议案提出政府应同步规划新发展区和铁路配套,这与政府的取态同出一辙。刚才有议员就《铁路发展策略2014》表达意见。就规划至二○三一年的铁路发展蓝图所涵盖的七个新铁路项目,政府会按照机制,在敲定任何铁路方案之前,就铁路方案最终的具体走线、车站位置以至实际推展时间表谘询公众,在取得议会的支持后作出决定。就郭家麒议员在修正案提到东九龙线和东涌西延线,港铁公司于二○一七年七月底和二○一八年一月底分别向政府提交东九龙线和东涌西延线的建议书。运输及房屋局、路政署和相关政策局及部门正就建议书的内容进行详细评估,并按照需要要求港铁公司进一步提供资料,以及补充有关建议的细节,以确保建议切实可行,为社会带来最大的裨益。政府会因应推展高铁香港段和沙中线等项目的经验,检视新铁路项目推展的方式,以及强化监察制度和架构安排。

  我再次重申,铁路为骨干不等于放弃道路运输,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仍然需要继续与铁路服务相辅相成。当个别没有铁路直达的地区随着新住宅项目落成而预期人口有所增长,运输署会适时配合人口增长的步伐及因应乘客量的变化,考虑加强路面公共交通服务的建议。运输及房屋局会继续协调不同的公共交通服务以提高整体运输网络的效率、维持合理收费、纾缓交通挤塞,以及减少路边排放。

  至于港铁公司的企业管治,其董事局和高级行政人员各司其职。董事局专注处理公司整体策略及公司管治的事项,而日常事务则由行政总裁及由高级行政人员领导的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并向董事局汇报。董事局成员包括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士,下设六个委员会,以更聚焦有效地商议与公司有关的不同事宜。财政司司长法团在委任董事局主席时,会考虑有关人士对港铁公司业务的认识、专业背景、公共服务及其他相关经验等。就港铁公司管理层的薪酬水平方面,由薪酬委员会按既定机制厘订,而在决定每年向管理层职员发放与表现挂钩的薪酬时,会考虑员工个人表现及港铁公司在铁路项目兴建及营运方面的表现。刚才多位议员所发表的意见,我会如实向港铁董事局反映,就日后检讨改善工作一并考虑。

  议案和修正案均提出多项就港铁公司工程监管、招标制度、工程管理通报等方面的建议。正如之前所述,就沙中线项目工程质量事件成立的调查委员会及专家顾问团,会检讨港铁公司的相关制度、程序和做法,以及在各有关方面是否完备。调查委员会及专家顾问团并会建议适当措施,以促进公众安全和保证工程的质量。现阶段我们不适宜就港铁公司应如何改善其工程管理制度下定论。

  政府在道路、土地平整、政府建筑物等的工务工程中采用的招标制度和对承建商工程监管的要求,对港铁公司亦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招标制度方面,政府工务工程合约的招标制度是根据《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而订定,招标工作须以确保服务质素及符合经济效益为原则。工务部门在评审工务工程标书时,在考虑标书价格的同时,会详细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质素及过往服务表现。承建商监管方面,根据《承建商管理手册》,工务部门会每三个月为参与工务工程的认可承建商进行表现评核,旨在促使表现欠佳的承建商尽快自我完善。若承建商表现持续欠佳或涉及不当行为,当局会按既定机制对有关承建商采取合适的规管行动,包括暂时取消竞投资格、甚至从认可名册上除名。有关的采购指引及《承建商管理手册》均已上载于发展局网站,供业界及其他机构参考。

  议案中提及强化港铁公司就工程事宜的通报机制。对政府而言,港铁公司作为沙中线的项目管理人,有责任确保施工的质量符合相关委托协议的要求,并在施工期间须确保承建商和分判商的施工符合标准,当中涉及港铁公司内部、以及承建商和分判商与港铁公司之间的通报安排,港铁公司有责任确保上述通报安排有效运作,让管理层及时介入,处理各项与工程有关的问题。

  至于港铁公司与政府之间的通报机制方面,现时在一般情况之下,港铁公司须向路政署报告包括对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及安全有影响的事情。此外,港铁公司亦须就不同事故,如导致有人受伤、引致公众或媒体的关注等,因应事故的严重程度尽快向路政署通报。

  议案提出港铁公司应定期检讨其更新信号系统的投资策略。港铁公司有一套全面及严谨的资产管理系统及维修保养制度。为了增加铁路可载客量及进一步提升服务的整体可靠度和效率,港铁公司将为七条铁路线引入新信号系统。同时,为配合沙中线将来的运作,港铁公司亦安排更换东铁线的信号系统。上述的工程会由二○一九年至二○二六年分阶段完成。

  就林卓廷议员在修正案提出特区政府必须加强监督更新信号系统工程的建议,《香港铁路条例》(第556章)订明港铁公司在专营期内任何时间均须维持妥善而有效率的服务。机电工程署及运输署会继续在更新信号系统工程期间密切监察铁路安全及港铁公司的表现。

  就陈恒镔议员在修正案提出应加强港铁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政府一直鼓励包括港铁公司在内的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在顾及财政稳健的前提下,尽量提供适切的票价优惠,以惠及市民。政府和港铁公司在二○一七年三月完成票价调整机制的第二次检讨。新机制以直接驱动方程式、公开和客观数据为基础,机制内「服务表现安排」及「分享利润机制」,亦在去年检讨后作出调整,以回应社会对票价水平的关注。

  就郭家麒议员在修正案提出回购港铁公司的建议,正如我刚才提及,政府一直以铁路为公共交通的骨干,为此设有周详的发展计划和严谨的监管制度,以确保安全及服务质素。就港铁票价,政府与港铁公司于去年就第二次票价调整机制检讨的过程中,政府充分为市民把关,使检讨后的机制更加回应社会对票价、港铁公司利润以及市民负担能力等问题的关注。

  同时,政府一直积极履行港铁公司大股东的责任,不时向港铁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反映市民对港铁运作普遍关心的事宜。现时港铁公司董事局由二十位成员组成,当中四位为政府董事,而主席亦由政府委任。主席及各政府董事就港铁公司发展方向在董事局内表达意见,亦密切监察港铁公司整体策略及营运情况,并不存在港铁公司管理层只顾及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事实上,港铁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亦一直致力履行其社会责任,包括每年投放大量资源提升及更新铁路资产、优化车站设施等。政府及港铁公司不时向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详情亦可参阅港铁公司的年报。

  政府深明市民大众对港铁公司作为香港主要交通服务营运者的要求及期望与日俱增,我们必定继续透过现行的机制及不同渠道,在立法会及公众的监察下,监察并督促港铁公司维持其高效的整体营运,为市民提供安全及可靠的铁路服务。因此,政府没有计划回购港铁公司。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