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打击内地渔民在港非法捕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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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据报,近月经常可见到有大量内地渔民进入香港水域非法捕鱼。他们使用蛇笼捕鱼,不单属违法,亦严重破坏香港水域的生态环境。虽然有村民多次向警方及渔农自然护理署投诉,但情况未见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负责巡逻香港水域边界的水警的人手编制;
(二)过去七年,每年(i)各执法部门处理内地渔船涉嫌在港非法捕鱼的个案数目,以及(ii)内地渔民因非法捕鱼而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各有多少;
(三)自二○一六年至今,当局有否增加资源打击非法捕鱼;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i)增加执法资源、(ii)改善检控机制、(iii)提高罚则及(iv)采取其他措施,以遏止内地渔民在港非法捕鱼的活动,从而保障本地渔民的权益及保护香港海域的生态环境;若会,措施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志全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保安局后,我们回覆如下:
(一)水警总区各分区负责香港水域的日常巡逻及执法工作,为市民提供24小时服务。过去三年,水警总区的编制均为2 281人,警方没有就当中负责巡逻本港水域边界的人手备存分项数字。
(二)针对内地渔船越境非法捕鱼的行为,水警总区制订了恒常的行动计划,并积极与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进行联合反非法捕鱼行动。二○一二年至二○一八年十月,这方面的联合行动共491次。水警总区共拘捕了108名非法入境者,截查了188艘怀疑非法捕鱼的渔船,并已按情况将相关案件转交渔护署跟进。除了联合行动外,渔护署每天亦会派员在本港水域巡逻。连同上述由水警总区转介的案件,渔护署在同期间根据《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和《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规例》(第476A章)就内地渔船的非法捕鱼活动共提出了35宗检控,涉及78名内地渔民。
(三)及(四)当局认为现有法例已能有效打击内地渔船非法进入香港水域捕鱼,法庭判处的惩罚包括罚款及监禁也具阻吓力。上面提及被检控的78名内地渔民当中,有24人被判罚款,最高达10,000元,其余54人被判监禁,最长被囚两个月。
政府一直灵活调派资源进行反非法捕鱼执法工作,正如上述,渔护署除在本港水域巡逻外,该署与水警总区的联合行动,会特别针对非法捕鱼的黑点(如索罟群岛及长洲以南一带水域),致力遏止内地渔船在本港的非法捕鱼行为。渔护署自二○一六年七月起,检取在巡逻期间所发现内地渔民在本港水域布下的渔具,以进一步保障本地渔民权益。
此外,渔护署亦会与内地执法单位交换情报,如发现内地渔船在本港非法捕鱼但未能成功于本港水域截获,渔护署会按情况转介个案予内地执法部门跟进。
完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5分
香港时间15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