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二题: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透过单程证来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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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内地居民持《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配额为每日150个。内地当局自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容许香港居民在内地的合资格「超龄子女」(指在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于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内地居民)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与亲生父母团聚。关于向香港居民在内地的子女签发单程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分别在二○○五年及二○○九年向本会表示,保安局曾多次向内地当局反映市民的意见,以供考虑在单程证制度下为港人在内地成年子女设立来港定居的渠道,该事项的进展为何;
(二)会否促请内地当局放宽单程证的申请资格,容许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超龄子女」(指在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于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时已满14周岁的内地港人子女,而他们因此不符合资格以「超龄子女」身份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与亲生父母团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是否知悉,自二○一一年四月至今,每年(i)内地当局批准的单程证申请数目及(ii)单程证剩余配额为何;及
(四)鉴于保安局前局长表示,政府与内地当局达成共识,透过利用单程证剩余配额处理「超龄子女」的单程证申请,政府是否知悉,自二○一一年四月至今,每年内地当局(i)接获及(ii)在利用单程证剩余配额下批准「超龄子女」的单程证申请宗数分别为何;会否与内地当局研究,利用单程证剩余配额处理「超超龄子女」的单程证申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解释,这项规定是指内地居民不论以何种事由要求来港,均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其所在地区的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并须持有有关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内地居民如欲来港定居与家人团聚,须向其内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证)。单程证的受理、审批及签发属内地当局的职权范围。特区政府会顾及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不时就有关单程证的事宜与内地当局交换意见,反映社会诉求。
就梁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为回应港人及其内地「超龄子女」在港团聚的诉求,内地当局自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容许香港居民在内地的合资格「超龄子女」(即在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于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内地居民,而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在二○一一年四月一日仍定居香港),申请单程证来港与亲生父母团聚。内地当局是按申请人在港亲生父亲或母亲取得香港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申请。目前,所有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均可提交申请前往香港定居,包括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人士。
(三)自「超龄子女」赴港申请安排实施以来,截至二○一八年十月底,内地当局共接获接近58 000宗由内地「超龄子女」提出的单程证申请,当中超过56 000宗申请已完成初步审核,而根据内地当局提供的资料,超过51 000宗申请已获批准签发单程证。据了解,获批单程证人士中,接近九成已来港。自二○一一年四月至二○一八年十月持单程证来港人数载于下表。入境事务处并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其他分项统计数字。
年份 | 人数(包括超龄子女) |
二○一一(四月起) | 34 700 |
二○一二 | 54 646 |
二○一三 | 45 031 |
二○一四 | 40 496 |
二○一五 | 38 338 |
二○一六 | 57 387 |
二○一七 | 46 971 |
二○一八(截至十月底) | 35 203 |
总数 | 352 772 |
单程证配额使用情况受不同因素影响,主要有中港婚姻数字及其他合资格申请人数字,即包括已持单程证抵港人士在内地等候批准赴港定居的配偶及年幼子女、申请赴港投靠子女的内地无依老人,以及申请前来照顾在港年老无依父母的内地子女等。
(二)及(四)特区政府知悉社会上有关不合符资格以「超龄子女」身分申请单程证的港人内地子女的意见,包括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取得香港身份证时已年满14周岁(惯称「超超龄子女」)的内地人士的诉求。单程证、双程证及赴港签注的受理、审批及签发,属内地当局的职权范围。据了解,内地当局目前没有任何计划改变现行「超龄子女」申请条件的规定。特区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就内地人士透过单程证制度来港定居事宜提出的意见。特区政府会顾及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继续就有关单程证的事宜与内地当局交换意见,反映社会诉求。
完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