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小食食肆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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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食肆名为「龙记面食店」,位于上海街89号地下D铺,由今日(十二月二十六日)至明年一月八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食肆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七月及九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九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食肆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食肆持牌人亦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去年十月及今年六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五千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食肆今年八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完
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