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就业支援补助金」鼓励60至64岁综援健全成人受助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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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表示:「在二月一日起,把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改为65岁的同时,为更好地支援受影响人士就业,社会福利署(社署)将向60至64岁健全成人受助人提供『就业支援补助金』。」
发言人说:「『就业支援补助金』每月金额将定为综援单身健全长者和单身健全成人标准金额的差额,二月一日起的金额为每人每月定额1,060元。有关金额会每年根据既定机制调整。这新设的补助金希望能鼓励60至64岁健全成人受助人投入劳动市场,亦适用于获受雇的60至64岁健全成人受助人,以支援他们持续就业。除这新设的补助金外,这些受助人亦可获其他适用于健全成人受助人的援助。」
政府一直致力支援年长人士就业,包括举办大型专题招聘会及地区兼职工作招聘会;将劳工处「中年就业计划」优化为「中高龄就业计划」,透过在职培训津贴鼓励雇主聘用年长人士;雇员再培训局亦有合适课程供年长人士报读;而年长人士亦可运用持续进修基金进修。另外,社署亦会由今年四月一日起,按现行模式延长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12个月。这个计划会为60至64岁综援健全成人受助人提供全面的就业支援。
政府于二○一七年一月《施政报告》宣布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包括把领取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由60岁改为65岁。其他已实施的措施包括调高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限额、推出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及福建计划等。
正如政府早前指出,把长者综援定义由60岁改为65岁是有鉴于香港人均寿命延长及把退休年龄延至65岁的趋势。在二月一日前已领取长者综援60至64岁人士均可获豁免而不受有关新安排影响。残疾或健康欠佳受助人的综援金额亦不受影响,即不论他们的年龄,亦可继续领取较健全成人为高的金额。
完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8分
香港时间19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