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调整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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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就调整长者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合资格年龄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现时放宽计划,是否仍是自愿性质或者是鼓励性质?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现时有关综援「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的安排,我们尽量从一个宽松的角度设计。不过一个很「起码」的象征式的安排,如果他连续过往六个月因为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而不求职,或者不会见社工协助他就业,才有象征式的所谓扣减200元。

  我们希望大家明白,今次整个项目都是希望可以能够帮助现时60至64岁正领取综援的人士,或者应该说将来60至64岁的人士,该部分健全、有工作能力的人,尽量帮助他们就业。因为我们相信,这不但对他的经济(能力)会有帮助,亦对他的社交、精神健康、自信心等等都有帮助,所以我们尽量从一个鼓励性质协助。

  但因为始终在一个制度中,我们留少许象征式的安排,令他知道如果他不尝试求职,都有少许代价而已。我相信绝大部分健全、有工作能力的人士都不需要动用这个安排。

记者:该1,060元「就业支援补助金」,政府就说帮助他们求职,但当60至64岁的人都不愿意求职时,政府又不是全部扣减,只是扣200元,是否更加反映该1,060元是补镬的性质?是否政府都觉得60岁以上的人士,如果只有2,000多元的基本金额是不够?另外想问健康欠佳的标准,是否日后无需医生证明,可能是社工证明的话,是否可能无需参加「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1,060元「就业支援补助金」的安排,我们觉得,第一是充分告诉社会,在政策层面,我们的目标不是节省开支,所以有此安排。但到最后重点都不是该1,060元的问题,而是我们如何鼓励和协助有工作能力的健全人士就业。

  所以不但劳工处有「中高龄就业计划」协助这班朋友,我们亦希望可以加强协作,在社会服务机构协助社会福利署营运这个「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时,如何利用劳工处和雇员再培训局的有关训练等工作,能够帮助这些朋友。

  如果这些朋友求职的话——有一个资料大家要知道——他在两年内最多可以领取2,000元。当他出外求职,你知道可能有交通费等,都有一些鼓励他求职。当然若他没有求职,就不能领取该两年的2,000元;但若他求职,即使找不到工作,亦会有类似的交通津贴帮助他们。

记者:为何他不求职,不全数扣减该1,060元?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正如政策目标,我们希望尽量鼓励他们。这个所谓扣钱只是象征式,希望起码让大家知道有少许代价。虽然我们不是强迫,但希望尽量透过少许安排,令大家得到一个清楚信息。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1月2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