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入息及资产限额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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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四月一日起,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职津办)将负责处理现时由劳工处审批以个人为单位的交津申请。劳工处会发信予现时以个人为单位的交津受助人,说明有关安排的细节。其中,交津计划的申领期会由现时的过去六至12个历月修订为提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职津办会作出过渡安排,协助申请人提交申请。
在四月一日前,市民如欲查询交津计划的详情,可致电计划的24小时热线2717 1771(由「1823」接听),或使用位于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12楼1225室劳工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科办事处的柜位谘询服务。劳工处网页(www.labour.gov.hk)亦有提供计划的资料。
就四月一日起以个人为单位的交津申请详情及过渡安排,请致电职津办24小时热线2558 3000,或使用位于观塘海滨道181号九楼职津办的柜位谘询服务。职津办稍后将上载详情至交津计划的新网页。
完
2019年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