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公共道路维修及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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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容海恩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接获多宗投诉,指称本港有不少行人路出现路面凹凸不平的情况,而以地砖铺设的行人路则有地砖松脱及损毁的情况,令行人(特别是长者、小童及残疾人士)容易摔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i)政府接获多少宗有关行人路路面凹凸不平或损毁的投诉或报告、(ii)该等情况引致的伤亡事故宗数,以及(iii)市民就该等伤亡事故提出索偿的宗数和所涉金额,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政府接获第(一)项提及的投诉或报告后的跟进程序和工作,以及为此订定的服务承诺为何;过去三年,达到和未达服务承诺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部分个案未达服务承诺的原因,以及有何改善措施;
(三)路政署现时对行人路状况的巡查和有关维修工作的(i)安排(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次数)、(ii)人手编制及(iii)每年开支;有关工作安排上次和下次的检讨日期分别为何;
(四)未来三年,会否增加资源和人手,加强巡查行人路状况和有关的维修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探讨行人路路面出现凹凸不平和损毁的情况的主要原因,以及该等情况与建造行人路的工程质量和所用物料的关系;若有,结果为何,以及有何具体改善措施;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路政署十分重视辖下公共道路(包括行人路)和附属道路设施的维修及保养,定期派员巡查全港公共道路,适时进行道路维修及保养工程,以保持道路的状况良好及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就容议员的各部分提问,我现在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路政署接获有关行人路损毁的投诉个案,和当中涉及市民受伤并申索赔偿的个案数字,分别表列如下(以区议会选区划分):
有关行人路损毁投诉个案:
二○一六 | 二○一七 | 二○一八 | |
中西区 | 476 | 546 | 545 |
东区 | 444 | 442 | 367 |
南区 | 114 | 150 | 165 |
湾仔 | 420 | 506 | 512 |
九龙城 | 272 | 324 | 379 |
观塘 | 140 | 86 | 137 |
深水埗 | 407 | 443 | 482 |
油尖旺 | 1 200 | 1 080 | 1 040 |
黄大仙 | 100 | 116 | 118 |
荃 湾 | 233 | 227 | 258 |
葵 青 | 206 | 206 | 197 |
西 贡 | 151 | 146 | 131 |
沙 田 | 256 | 281 | 245 |
大 埔 | 105 | 147 | 144 |
北 区 | 246 | 203 | 216 |
屯 门 | 173 | 210 | 171 |
元 朗 | 450 | 448 | 407 |
离 岛 | 53 | 74 | 70 |
总数 | 5 446 | 5 635 | 5 584 |
市民因行人路损毁而受伤并提出索偿的个案数字:
二○一六 | 二○一七 | 二○一八 | |
中西区 | 3 | 3 | 2 |
东区 | 1 | 1 | 2 |
南区 | 0 | 1 | 0 |
湾仔 | 1 | 3 | 1 |
九龙城 | 1 | 0 | 1 |
观塘 | 1 | 1 | 2 |
深水埗 | 1 | 1 | 2 |
油尖旺 | 2 | 3 | 2 |
黄大仙 | 2 | 2 | 1 |
荃 湾 | 1 | 1 | 1 |
葵 青 | 1 | 2 | 1 |
西 贡 | 0 | 1 | 1 |
沙 田 | 0 | 3 | 0 |
大 埔 | 2 | 1 | 1 |
北 区 | 0 | 1 | 1 |
屯 门 | 1 | 1 | 2 |
元 朗 | 2 | 3 | 1 |
离 岛 | 1 | 0 | 0 |
总数 | 20 | 28 | 21 |
一般而言,路政署接获索偿申请后,会交由承建商调查。路政署会监督承建商的调查及审视其调查结果。如事故是因承建商的过失而造成,承建商或其保险公司会直接联络申索人,并按既定程序就补偿作出安排;路政署没有这些个案所涉及的金额的资料。如承建商经调查后认为他们已充分履行合约责任,而路政署亦同意承建商的调查结果,承建商会尽快通知申索人有关结果,这些个案一般不会涉及补偿。
(二)当接获有关行人路面凹凸不平的投诉或报告后,路政署会进行评估,并就有需要进行维修的行人路面尽快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例如围封相关路段、在现场附近一带进行检查等)及完成修葺工程。由于每项行人路面损毁个案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修葺工程的规模亦有很大差别,路政署未有就维修行人路路面方面订定相关的服务承诺。
(三)视乎有关行人路的位置及行人流量,路政署安排定期检查(由每七日至每三个月不等)辖下的行人路,并在有需要时安排进行适当的维修,以确保行人路的状况良好。此外,路政署会每六个月安排为全港的公共道路(包括行人路)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查验路面及结构状况,并以收集到的数据规划中、长期的行人路维修工程。检查道路是路政署区域行政及维修工程工作的其中一部分,属于常规职务,故没有就相关人手作详细分列。
(四)路政署现时透过八份维修保养合约,安排承建商定期巡查全港公共道路(包括行人路)的状况,并进行所需的修复工作。路政署会不时检视现有资源和人手,以确保道路的状况良好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五)行人路经日久使用,铺路砖之间有机会逐渐出现高低不平的情况,常见原因包括因经常起卸重物或有车辆非法停泊而承受过重压力,以及公共事业机构或政府部门的承建商在行人路进行掘路工程后未有妥善修复等。为提高铺路砖垫层的稳固程度,路政署自二○○八年起,把在铺路砖下的细沙中加入少量水泥作为一种标准做法。此做法能有效解决多种铺砖路面高低不平的问题,路政署会根据各区行人路的损耗情况,在陆续进行的重铺工程中适当地采取此做法。此外,路政署亦会视乎有关行人路段的实际情况,利用「土工格」(注)为铺路砖垫层加固,以有效控制铺路砖之间的高低差距。
注:「土工格」是以耐用的纤维编织而成的方格网,其网状结构可以扣紧四周土壤,令垫层更加稳固,使铺路砖之间的高低差距限制在数毫米之内。
完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