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第二周期的换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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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已发出修订命令,公布换证计划第二周期的换证详情。待立法会完成「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后,第二周期的换证安排如下:
符合申请资格人士 | 申请限期 |
于一九六六年或一九六七年出生的 现有香港身份证持有人 |
二○一九年六月三日至 七月二十六日 |
于一九六四年或一九六五年出生的 现有香港身份证持有人 |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至 九月二十三日 |
于一九五五年或一九五六年出生的 现有香港身份证持有人 |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十一月十五日 |
于一九五七年、一九五八年或一九五九年出生的 现有香港身份证持有人 |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至 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换证计划的第一周期换证二○一九年六月一日结束,尚未于第一周期换证的合资格申请人应尽早到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换证中心)(见附件)换证。」
合资格申请人可登入网站www.gov.hk/newicbooking、使用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或致电24小时电话预约服务热线2121 1234,预约办理换证手续。入境处鼓励申请人于网上或流动应用程式预约时预先填写表格,以享用更快捷的登记服务。
入境处发言人续称:「合资格申请人可携同最多两名65岁或以上的亲友,一同前往换证中心换证的便利措施将继续施行。」
换证计划的对象是全港市民,即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在本港就业(包括外籍家庭佣工)、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香港居民。合资格的香港居民若于换证限期内不在香港,可在返港后三十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有关换证计划的详情,市民可浏览www.smartid.gov.hk或致电入境处查询热线2824 6111。
完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5分
香港时间17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