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家庭津贴计划入息及资产限额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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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公布,将由四月一日起调高在职家庭津贴(职津)计划的入息及资产限额(详见附件),适用于二○一九年四月至二○二○年三月的申领月份。
职津计划的申领期为递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合资格住户须就每个申领期提出申请。
如住户达到工时要求,入息及资产亦符合有关限额,可以申领基本津贴(全额每月800元)、中额津贴(全额每月1,000元)或高额津贴(全额每月1,200元)。每名合资格儿童可以获发儿童津贴(全额每名儿童每月1,000元)。视乎住户入息,津贴以全额、四分三额或半额发放。单亲父母的工时要求较低。详情载于下表:
全额每月津贴 (住户月入不高于从事经济活动的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的50%) |
四分三额每月津贴 (住户月入高于从事经济活动的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的50%但不高于60%) |
半额每月津贴 (住户月入高于从事经济活动的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的60%但不高于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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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44小时 (单亲住户:36小时) |
800元 | 600元 | 400元 |
中额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68小时 (单亲住户:54小时) |
1,000元 | 750元 | 500元 |
高额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92小时 (单亲住户:72小时) |
1,200元 | 900元 | 600元 |
儿童津贴 (每名儿童或青少年) |
1,000元 | 750元 | 500元 |
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的派发地点共159个,包括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职津处)及学生资助处(学资处)、劳工处各就业中心及各行业性招聘中心、社会福利署(社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社会保障办事处及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以及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
申请可用邮寄方式递交至观塘邮政局邮箱62600号(职津处),或投入设于职津处、学资处、劳工处各就业中心及社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的投递箱。
欢迎申请人致电24小时热线(2558 3000)或到观塘海滨道181号九楼职津处的谘询服务柜位查询。新申请人如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遇有困难,亦可向非政府机构超过90个服务单位寻求协助,这些单位由四月九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会提供表格填写服务。职津计划的资料及有关服务单位的名单载于职津处网页(www.wfa.gov.hk)。
另外,由四月一日起,职津处将负责处理现时由劳工处审批以个人为申请单位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个人交津)申请。劳工处已发信予现时的个人交津受助人,说明有关安排的细节。就四月一日起个人交津申请详情,请致电上述职津处24小时热线、使用上述的柜位谘询服务或浏览个人交津计划的网页(www.iwits.gov.hk)。
完
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