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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就医委会放宽非本地培训专科医生实习要求的事宜进行休会待续议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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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于星期三(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或紧接上午十一时举行的行政长官质询时间的会议之后),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张宇人将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一项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内容为:「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香港医务委员会放宽非本地培训专科医生实习要求的事宜。」

  议员亦会辩论一项有关跟进免遣返声请统一审核机制有关事宜小组委员会的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由葛珮帆提出,内容为:「本会察悉跟进免遣返声请统一审核机制有关事宜小组委员会的报告。」

  此外,梁美芬将提出一项有关追上科技发展,加强保障市民私隐的议案,内容为:「本港多次发生大规模个人私隐资料外泄的严重事故,例如二○○九年八达通卡有限公司被揭发将二百四十万客户资料转售给其他公司作推广用途、二○一七年选举事务处遗失载有全港三百七十八万名地方选区选民个人资料的手提电脑、二○一八年国泰航空公司泄漏九百四十万乘客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在一九九六年生效,政府仅在二○一二年对该条例作出一次修订,随着互联网、社交媒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发展一日千里所带来的私隐风险及欧盟《通用数据保障条例》生效,更加显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落后及对个人资料私隐保护明显不足;就此,本会促请政府追上科技发展,全面检讨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政策,以加强保障市民私隐;有关建议包括:

(一)参考欧盟《通用数据保障条例》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例,从速全面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包括要求资料使用者须在指定期限内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及资料当事人通报资料外泄事故及提高罚则以加强阻吓力;

(二)授予私隐专员执行行政处罚(例如罚款)的权力;

(三)要求所有政府部门和公私营机构检讨处理个人资料的政策和保安措施,以免再发生市民个人资料私隐遭侵害的事故;及

(四)加强公众宣传,以提高市民及公私营机构对保护和尊重个人资料私隐的认识和关注。」

  杨岳桥、莫乃光和葛珮帆将分别就梁美芬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在会议上,议员亦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一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政府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于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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