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公司及其董事因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红酒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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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九龙湾的红酒公司销售怀疑附有虚假声称的红酒。
经相关生产商核实后,证实涉案红酒并非该品牌的产品。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完
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5分
香港时间17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