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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华人慈善基金及紧急救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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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邝俊宇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受天然灾害或意外影响并有经济需要的人士可向华人慈善基金或紧急救援基金申请经济援助。有受去年超强台风山竹影响的灾民向本人反映,所属地区的民政事务处在风暴过后未有派员向他们宣传,可向该两项基金申请援助,而灾民只是经口耳相传得知。此外,虽然灾民居所的损毁程度不同,但他们在华人慈善基金下获批的援助金划一为3,0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政府就该两项基金在地区进行宣传活动的地点及方式为何;该两项基金的申请途径、程序,以及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为何;
 
(二)就该两项基金每个而言,政府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受山竹影响灾民的申请、审批申请平均所用时间,以及批出援助金的总额为何;部分申请被拒绝的原因为何;
 
(三)各区民政事务处以何考虑因素及准则,评定向华人慈善基金申请援助的申请人所面对的财政困难,以决定援助金额;当中是否包括申请人居所的损毁程度;如否,可否省却家访程序,以加快发放援助金;

(四)民政事务总署上次调整华人慈善基金的援助金额上限的日期及所用准则为何;政府会否检讨及提高该上限;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过去五年,政府就紧急救援基金(i)收到市民的捐款总额及(ii)批出的补助金总额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邝俊宇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劳工及福利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华人慈善基金

  「华人慈善基金」旨在向遭逢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需要款项应急的香港居民发放援助金。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民政事务处(民政处)会在天灾或意外事故后向受影响人士介绍有关「华人慈善基金」的申请资料,并会协助居民填写及递交申请表。此外,个别民政处亦会张贴告示,或与地区团体合作宣传。受影响人士如欲向「华人慈善基金」申请援助,可透过各区民政处递交申请表。民政处会就每宗申请进行审批,其间会按申请个案的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例如身份证明文件、入息证明等,以评定申请人所面对的财政困难及援助金额。

紧急救援基金

  《紧急救援基金条例》(香港法例第1103章)规定设立和管理一个名为「紧急救援基金」的信托基金,由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作为基金受托人。基金旨在提供经济援助给因火灾、水灾、暴风雨、山泥倾泻、台风及其他天然灾害而需要紧急救援的人士,所发放的补助金属援助而非赔偿性质。批核申请和发放补助金的工作,主要由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海事处、社会福利署(社署)和地政总署执行,民政事务总署则负责地区层面的全面统筹。基金的补助项目共分为五类:
  补助项目 执行部门
A 伤亡补助 社署
B 搬迁、家具、地盘平整、修葺和家庭设备严重损坏的补助

 
地政总署
 
如属住家艇,则由海事处负责调查及查证,补助金仍由地政总署发放
C 修葺或更换船只及渔具的补助

 
海事处负责工作船及住家艇
 
渔护署负责渔船及渔具
D 渔农业补助

1. 禽畜房舍及农场建筑物损毁或严重损坏
 
2. 损失农作物或禽畜鱼类的复业补助


地政总署


渔护署
 
E 特别补助 有关的执行部门
  
   过去三年,各执行部门在各区宣传「紧急救援基金」的地点及方式,以及申请途径、程序及所需文件载于附件一。
 
(二)两项基金因应超强台风山竹袭港而接获、获批及不获批/撤回的申请个案数目、不获批原因、及批出援助金总额载于附件二。

  各区民政处须就每宗「华人慈善基金」申请进行审批。由于每宗申请的情况和处境不同,完成审批的时间亦不尽相同。

  就「紧急救援基金」,各执行部门并没有备存审批有关申请平均所需时间的数字。一般而言,审批「紧急救援基金」下各类补助项目申请的所需时间载于附件三,而各执行部门均在订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有关申请。

(三)民政处在处理每宗「华人慈善基金」申请时,会考虑申请人的情况及处境,例如申请人的财政状况及是否已经获得其他援助等,评定申请人所面对的财政困难和是否需要紧急援助,从而决定援助金额。由于每宗个案的情况不同,民政处会视乎个案的情况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家访。

(四)民政事务总署曾于二○○○年参考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将「华人慈善基金」的援助金额上限提高至8,000元。考虑到「华人慈善基金」的援助金额多年没有调整,民政事务总署现正参考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检讨「华人慈善基金」的援助金额上限。

(五)过去五年,「紧急救援基金」并没有收到市民捐款,而「紧急救援基金」期间发放的补助金总额载于附件四。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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