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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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过去几个星期,香港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冲击,弥漫着负面情绪,很多人──当然包括我本人──都感到很心痛。在不同的日子,我们看到香港社会出现了两种场面,一种是数以十万计的市民很和平、很理性、有序地参与示威游行,表达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再次展示香港言论自由的可贵和香港人的素质;但另一个场面就是有部分示威人士──我相信是很小部分的示威人士──以暴力冲击,作出一些破坏的行为,亦有一些警民冲突。在冲突过程中,我们真的不愿意,但看到有警务人员、记者朋友、示威者受伤。这两个不同的场面,一个是正如我所说展示了香港言论自由的可贵,但另一个就是破坏了香港同样很受重视的法治精神。我希望在未来日子里,香港市民对于特区政府施政的不满、对于社会问题他们有不同的看法,都能够选择用前一种方法,以很和平理性、很有序的方式来表达。特区政府,正如我已经多次强调,是非常谦卑地聆听有关意见,改善我们的施政,因为法治是香港最核心的价值,法治亦能够保证我们可以成功落实「一国两制」,香港继续成为一个大家引以为傲的国际都会。这两种场面其实都是同样令人很痛心。就前者,我听到很多和平示威的人士,无论甚么年龄,都对于政府好像没有回应或者没有足够的回应而感到很失望、很伤心;而后者,当我们看到一些示威人士,特别是一些年轻人以身试法,做出违法行为,可能对他们的人生造成一些伤害,我们同样感到很伤心。
我于六月十八日,即三星期前,就因《逃犯条例》的修订引起社会这么大的纷争,表示了我真诚的歉意。过去这数星期,我不断深切反思,亦请教了不少人士;这些朋友来自不同背景、不同政治立场。我很耐心地聆听他们的意见,希望能够走出今日香港这个困局,今日在此想向大家综合交代。
首先,这些社会的矛盾、纷争、不安、不满甚至愤怒,都是由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而引起。我们这次修订的工作是完全失败,我早前亦为此致歉。失败的原因是由于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好,我们对于社会的脉搏掌握不足,我们的政治敏感度亦很有偏差,这些种种都构成了这次修例工作的失败。因为我们全面承认这工作的失败,修例工作已经彻底、全面停止下来,但由于今日部分市民对于特区政府的信任很脆弱,所以我仍然听到一些担心,甚至在两日前的示威里的一些海报都仍然指政府会否稍后在今届立法会再重提这条条例草案。我明白有小部分人在这方面的担心,所以今日我再清晰去说明──《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或这条条例草案已经寿终正寝,the bill is dead,希望大家不要再因为大家用了不同字眼而有不同理解。
至于这段时间在示威游行中提出的其他诉求,其实我跟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都分别回应了,不过让我再综合说说几方面。第一,我们从来没为六月十二日在金钟一带发生的事作出一个「暴动」的定性。我们多次解释这两个字是由警务处处长当时用来形容某些在前线用了一些自制武器去攻击警务人员的行为,我们并没有为整场在六月十二日的集会作出任何定性,而事实上亦不存在对于一件事件的定性会影响到日后的检控工作。香港的检控工作按照《基本法》是由律政司司长落实及作出决定,不受干涉,而律政司司长的检控工作亦不会受到任何人──包括我本人或警务处处长──说了一些说话而影响。独立进行的检控工作是要看证据、看法律、看检控科的《检控守则》,还有考虑到入罪的胜算而提出。希望我们一次过厘清了这个所谓「暴动」的定性。
另一方面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议题,就是有人提出我们要对在今次的纷争或示威行动里涉嫌干犯法律的人士不追究、不检控,甚至在现阶段就作出特赦。这要求是违反了香港的法治精神。正如我刚才所说,在《基本法》之下,所有检控工作是由律政司作出,不受任何干涉,所以无论任何人士,包括行政长官,亦不应该、不可以在这阶段干涉警务处的调查工作、律政司的检控工作,甚至日后法庭的裁决工作,我们须要依法办事才能够展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
第三方面是有关于独立调查委员会。大家可能都留意到,上星期五法定的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全部成员一致决定会进行主动审视的工作。这审视工作将包括于六月九日至七月二日大型公众活动里事实的厘清──究竟在这一系列的公众活动中,特别涉及有些暴力行为,当日发生了甚么事。简单来说是还原真相,包括警方采取了甚么相应行动,而这些相应行动在警方的常规和程序中有否缺失及不足,并就此提出建议。我很高兴监警会亦应我早前跟梁定邦主席提出的要求,争取在六个月内完成这审视工作,提交报告给我本人,而这份报告亦会公开。换句话说,社会会知道在这段时间内这些事件发生的真相。我亦呼吁所有参加过这一系列事件的人士,无论是警务人员、记者朋友、示威人士或路过在现场看到、有资料提供的人士,都主动积极向监警会提供你们拥有的资料。监警会已经说了,这些由公众人士提供的资料会完全保密,在未得到当事人同意下一定不会交给其他机构。
我明白上述的回应未能够充分满足到示威人士或一些团体的要求;但我在此重申,这回应不是我个人的面子问题,而是作为特区政府,我们往往要考虑很多因素而作出一个平衡,然后作出决定。我认为上述的回应相对来说是切实可行,所以希望社会能够理解,大家能够放下争议,回复平静,给一个机会、一个空间予我和特区政府可以跟香港一起走出这困局,改善这现状,亦希望能够避免日后再次出现这些大型的抗争行动。当然要走出这困局是需要大家努力,但特区政府和我本人是责无旁贷,所以在七月一日的致辞中,我已经表示要改革我们的施政作风。今日我想跟大家说说,具体方面,按着这施政作风,我们有甚么跟进工作。
第一,改革施政作风是需要聆听更多方面、更广泛的意见,更好地掌握民心、民情、民意。这工作已经由我本人开始,过去这星期我见了很多不同背景的人士,小心聆听他们的意见。我的政治委任官员,包括司长、局长、副局长、政治助理,以至公务员同事都很愿意按这新的施政作风,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中多听不同意见。至于行政会议在这一方面的角色,我与行政会议成员交流过,他们亦很愿意加强行政会议成员在收集民意方面的功能,包括有些意见说日后是否应该每位行政会议成员都要负责接触某一部分的群体,然后将他们的意见反映给行政长官知道,特别在要作一些重大政策决定的时候。
第二个具体工作就是我们目前有很多谘询委员会,成立这些谘询委员会正正都是为收集民意、集思广益,但是恐怕已经追不上今日时代的要求,所以我们将会全面改革目前的谘询模式,不能够单一以一个政府委任成员进入谘询委员会的方法做,是需要构建更多平等、互动、开放的平台,让不同背景的持份者可以畅所欲言,我们亦可以吸纳不同意见。在这一方面,特区政府将会检视现行大部分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委任模式,以吸纳不同意见,特别是针对一个专注统筹青年工作的青年发展委员会,我认为是需要大幅改变它的组成和运作模式,这工作将会马上展开。
第三方面的具体行动,在七月一日的致辞,我说我们在制定政策的时候需要更审时度势,反覆推敲,不应该以行政效率或者过分目标为本的取态进行,所以我已经要求各司长、局长重新审视他们具争议性的政策措施,有需要的时候重新和市民商量,希望能够争取更大的社会共识或者支持,重建市民对政府的信任。
第四方面,就是我于七月一日提出,我会用不同途径接触不同背景的年轻人,听他们的心声,所以早前我主动接触了两间大学──中文大学和科技大学——的校长,希望就应该如何安排听他们的意见。我提出希望以小规模、私底下、大家可以很坦诚地交换意见的模式进行,但既然几间大学的学生会对于这一种闭门模式都不赞成,亦反建议公开对话,我在此表示我愿意去进行与学生代表的公开对话,但我希望这公开对话是在互相都没有前设的情况下进行。我们会尽快联络有关的学生代表,希望能够安排这个对话。
最后,从五年前的「占中」到今日《逃犯条例》的修订,我们看到市民的不满其实是反映社会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我可以在此很诚恳地说,我们不能够亦不应该再视而不见这些深层次的问题,以为可以解决了一个危机,这些问题便会自动消失;反之,我们应该找出这些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近日,几位大学校长、宗教领袖、社会贤达都向我提出一个看法,希望透过民间力量去建立一个具建设性、认受性、开放平等的对话平台,让不同意见的人士,包括年轻人,可以放下纷争,共同探索,理性地去协商,逐步解决社会上深层次的矛盾,为香港寻找出路。我认为这工作不单有助于缓和今日比较紧张的气氛,亦可以修补社会撕裂。我认同这工作是有需要的,亦希望社会能够尽快开展这工作,但由于我听到的意见是民间主导,所以不应该由政府自己很主导地去委任或找一些人士加入这个开放平等的平台。有需要时,政府官员,包括我本人,都很乐意参与这个平台。与此同时,当这个平台在建立和沟通时,特区政府会继续聚焦经济、改善民生,为市民解决他们面对的困难。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完
2019年7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3分
香港时间15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