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以试行形式加入房协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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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将以试行形式加入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出租计划),以容许合资格的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业主出租其未补价单位予有需要的家庭。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在今日(七月二十九日) 的会议上,通过让房委会加入房协的出租计划。房协原先的出租计划于二○一八年以先导形式推出,其后经考虑各方意见后作出优化。在经优化的计划下,拥有单位达10年或以上而未补价的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符合申请资格。三类申请者将符合资格申请成为租户,分别为:(i)已经轮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至少三年的一般申请者; (ii)在配额及计分制下已经轮候公屋至少六年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以及(iii)指定的非政府机构,而该等机构只可将单位再转租予合资格的租户。在原先的先导计划中,业主只可出租个别睡房,而在经优化的出租计划下,业主亦可以出租整个单位。为避免业主过度分间单位,业主最多只可以出租予不多于两个租户。
房协于二○一八年九月以先导形式推出出租计划,作为二○一七年《施政报告》中其中一个建议措施,以协助纾缓轮候公屋与现居于不适切居所的家庭所面对的困难。二○一八年《施政报告》继而建议房委会在参考房协先导计划的实施情况后,考虑加入计划,让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亦可以出租其未补价单位。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出租计划可以为希望善用其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和有意租住这些单位的家庭提供一个选择,以善用公营房屋资源及协助公屋申请者在获配公屋单位前改善居住环境。」
现时,约有14 500个房协的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符合拥有业权达10年的资格。至于房委会方面,在居者有其屋计划和租者置其屋计划下,则约有340 000个业主拥有未补价单位达10年或以上。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为向合资格业主和租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房委会除协助核实业主和租户的资格外,所有行政程序,如处理申请和查询等,都会由房协处理。我们期望于今年第四季邀请业主递交申请。房委会和房协将于计划推行后一年因应实施情况,为计划的成效作中期检讨。」
完
2019年7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