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展开晚期照顾立法建议公众谘询(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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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说︰「面对香港人口老化的趋势,政府、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和多间非政府机构一直致力改善本港的晚期照顾服务,让病人得以善终。在服务规划的过程中,维护病人的自主权至关重要。」
「我希望通过是次谘询,可以提升病人直至临终一刻的生活质素,并促进病人家属在亲人病重期间以至离世后的福祉。」
晚期照顾一般形容为进入较晚期、将近离世的病人提供纾缓性的治疗和照顾。
预设医疗指示通常是指以书面作出的陈述,订立人在精神上有能力作出决定时,在陈述中指明自己一旦无能力作决定时所拒绝的治疗。作出预设医疗指示与否完全出于自愿。
病人在居处离世是指有关人士可在其选择的地方渡过最后的日子,例如在家中或安老院,而不一定在医院。
谘询文件旨在就政府的建议征询市民的意见,包括:
— 把有关预设医疗指示的现行普通法规定编纂为成文法则,并增加其保障;
— 消除紧急救援人员在执行预设医疗指示上遇到的法律障碍;及
— 修订相关条文,让在安老院居住的末期病人可以更易选择在居处离世。
预设医疗指示和让末期病人可以在居处离世,是尊重病人选择的重要措施。政府厘定有关建议时,参考了医管局的个案情境,以及多个外国做法。
谘询文件涵盖现时预设医疗指示和在居处离世的法例障碍,包括《消防条例》、《精神健康条例》和《死因裁判官条例》,并提出立法和修例的建议。
谘询文件及意见收集表格已上载至食物及卫生局网页www.fhb.gov.hk/cn/press_and_publications/consultation/190900_eolcare/index.html以供下载。
欢迎公众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或之前将书面意见电邮(eolcare@fhb.gov.hk)、传真(2840 0467)或邮递(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9楼)至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科。
完
2019年9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