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一步减低发电厂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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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八份技术备忘录》(《第八份技术备忘录》),进一步减低发电厂在二○二四年及以后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有助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
新一份技术备忘录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条例》)颁布,把电力行业于二○二四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收紧至3 150吨、12 430吨和391吨。与《第七份技术备忘录》内所载列的二○二二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建议的《第八份技术备忘录》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分别进一步收紧40%、29%和20%。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在厘定新的排放限额时,我们已考虑两间电力公司在二○二四年或之前把本地燃气发电的百分比提高至占整体发电燃料组合约57%的进展、现有燃气机组氮氧化物排放表现及热效率的改善进度、各种可再生能源的预计发电量,以及预计耗电量等因素。」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正兴建一台新燃气机组,预计于二○二三年投产;而三台现有燃煤机组会相继退役。届时,燃气发电比率将有所上升,加上港灯二○二四至二○二五年间的预期用电需求将会下降,其排放限额因而可进一步下调。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则正于龙鼓滩发电厂兴建一台新燃气机组,预计亦会于二○二三年投入运作;而青山发电厂两台现有燃煤机组将会相继退役。同时,中电已为三台燃气机组进行效率提升工程,并会于二○二三年或之前再提升余下五台燃气机组的效率,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此外,中电亦预测二○二四至二○二五年间的用电需求将会下降。
发言人说:「鉴于电力行业在二○一七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别占全港总排放量的43%、27%和16%,经收紧的排放限额将有助改善本港及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
「若有新电力工程,我们会根据采用最新技术兴建的新燃气机组排放表现,分配排放限额。《第八份技术备忘录》将会沿用《第七份技术备忘录》的机制,以配合引入可再生能源发电。环保署会在二○二一年或之前再次检讨技术备忘录,确保适时修订排放限额。」
为改善空气质素及减少碳排放,政府近年致力改善本地发电燃料组合,透过使用更多天然气代替燃煤发电。此外,政府近年致力推动本地可再生能源发展,并带头加强发展可再生能源,拨款20亿元在政府处所推行多个项目,并大力发展转废为能及在合适的水塘及堆填区位置装设较大规模的太阳能发电系统。政府亦与电力公司引入上网电价,鼓励私营机构及社区投资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
新的技术备忘录会在十月三十日提交立法会,以期在二○一九年年底前生效。根据《条例》,新的排放限额将由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完
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