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一题:监警会工作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许智峯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反修例运动自本年六月爆发以来尚未平息。据报,有多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七成市民支持由政府按《调查委员会条例》委任调查委员会,调查反修例运动相关事宜。然而,政府一直仅表示已交由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下称「监警会」),就与各项大型公众活动及警方所采取的行动有关的事宜作出审视,并提交报告及改善建议。监警会的成员均由行政长官委任,因此有市民认为监警会立场亲政府,对其工作的独立性缺乏信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年投诉警察课接获的投诉当中,证明属实的个案宗数及百分比,以及涉及殴打指控的投诉当中,证明属实的个案宗数及百分比;
 
(二) 鉴于监警会没有传召证人和进行调查的权力,政府如何确保监警会日后发表的报告,会提供反修例运动成因的全面和客观分析,以及就警务人员有否过度使用武力作出客观及公正的结论;及
 
(三) 有否评估,由独立调查委员会或由成员独立性受质疑的监警会就反修例运动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两者的优劣为何;若有,结果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香港法例第604章《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下称《监警会条例》),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下称「监警会」)的法定职能是观察、监察和覆检投诉警察课处理和调查须汇报投诉的工作,并就投诉的处理和调查提出建议。监警会亦可在警队采纳的常规或程序中,找出已经或可能会引致须汇报投诉的缺失或不足之处,向警方及/或行政长官提出建议。就投诉警察的制度而言,有关制度是一个行之有效的两层法定架构。制度的第一层是负责接收及调查投诉的警队投诉警察课;制度的第二层是法定的监警会。两层投诉制度根据《监警会条例》有效运作,有清晰的法律基础,可确保每宗投诉警察的个案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在两层制度下,运作独立于其他警队部门的投诉警察课在完成每一宗须汇报投诉的调查后,均须提交详细的调查报告供监警会审核。如监警会认为投诉警察课的处理和调查有不足,可要求该课澄清或重新进行调查。此外,监警会可就任何投诉个案向警务处处长和行政长官提供意见和建议。
   
  监警会一直以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的原则,全面监察及审核投诉警察课处理和调查投诉的工作。监警会由非官方人士组成,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包括立法会议员,他们以丰富的社会和公职经验,深入而客观地直接监察警方的调查投诉工作;并且由独立的全职秘书处提供支援。有关对监警会独立性的质疑,对于一直克尽厥职,监察警方调查投诉工作的监警会成员和观察员,有欠公允。
   
  自今年六月九日至今,香港发生了共超过800场示威、游行和公众集会。因应公众对警方在大型公众活动中的执法行动的关注,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赋予的权力,成立了专案组和国际专家小组,主动审视六月九日起在本港发生的大型公众活动,以及警方采取的相应行动,并将分阶段向公众公布进展。监警会表示将竭力于原定期内(即二○二○年初),就审视工作向行政长官提交首个阶段性报告,及公布详情。政府会密切注意监警会的报告及当中的建议,并且仔细研究以决定如何作出跟进。
   
  另一方面,行政长官于今年九月四日提出四项行动,希望为香港打破困局,其中一项是邀请社会领袖、专家和学者,就社会深层次问题,进行独立研究及检讨,向政府提出建议。独立检讨小组会检视过去数个月来发生的社会事件的因由,从而归纳和研究香港社会各项深层次矛盾,以及提出解决方法。政府正进行筹备,当局势稍为平稳后,会尽早开展独立检讨小组的工作。
 
  就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五/一六、二○一六/一七及二○一七/一八年度,警方投诉警察课共处理3 360项、2 807项和2 872项指控,当中「获证明属实」的指控分别有81项、49项和68项,占当年全部指控的百分之二点四、百分之一点七和百分之二点四。涉及「殴打」的指控分别有346项、245项和181项,当中「获证明属实」的分别有一项、零项和一项,占「殴打」指控总数的百分之零点三、百分之零和百分之零点六。
 
(二)及(三) 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独立运作,履行其法定职能。监警会就近期大型公众活动的审视,设立了多个渠道,包括电邮、热线、信件以及电子平台,供各持份者(包括传媒及市民)提供近期大型公众活动相关资料,以协助会方审视和厘清事件。监警会设立的专案组已与警方举行多次工作会议,警方亦不断提供在活动中的相关警务行动资料给监警会。监警会亦邀请了国际专家负责提供国际经验及意见,给予监警会另一个角度丰富其审视工作。
 
  据监警会公布,截至本年十月四日,监警会共接获超过11 800份,包含超过41 400个项目的资料。而截至本年十一月十八日,大型公众活动所衍生的「须汇报投诉」和「须知会投诉」数目分别为372宗及762宗。每一宗投诉个案的调查工作均由监警会及会方120名观察员密切监察。
   
  监警会上述的审视及监察工作艰钜且复杂,涉事活动也在不断发展。我们需要给予监警会时间和空间,令其可专注地完成有关工作。政府会全面配合监警会的工作,并会确保给予监警会秘书处充足资源进行相关工作。监警会向行政长官提交的报告会公开,公众届时可详细检视报告。
   
  我们明白到各界就检视近期大型公众活动的关注,也提出了不同建议,例如成立不同性质的委员会(包括问题(三)所指的),或仿效英国成立「骚乱社区和受害者小组」,以检视过去数个月来发生的社会事件的因由,查找不足或社会的深层次矛盾等。我强调,监警会现时的审视工作,在目的、性质及范围皆与上述所提及的不同组织有分别,不能直接比较。监警会有法定职能在警队的常规或程序中,找出已经或可能会引致须汇报投诉的缺失或不足之处,并作出建议,监警会亦有足够经验,聚焦处理有关警方的投诉。我们认为,应按既定机制让监警会发挥其职能,让有关的审视作出报告及公布,政府从而就结果作出考虑及合适的处理。
 
      多谢主席。
 
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