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优化拨款安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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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安排下,创新科技署会在与申请者签订资助协议后,按申请者的要求发放首期拨款,上限是项目获批资助额的25%,申请者须先根据配对原则投入同一百分比的款项。余下拨款将于创新科技署接纳申请者提交的项目完成报告后发放。
新安排将适用于创新科技署由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接获的申请。
「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科技券以2(政府):1(企业或机构)的配对方式资助本地企业和机构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将业务流程升级转型,从而加强竞争力。每间企业或机构的资助上限为40万元。详情载于科技券网页(tvp.itf.gov.hk)。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科技券秘书处(电话:3523 1170;电邮:tvp-enquiry@itc.gov.hk)。
完
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55分
香港时间17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