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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社会保障金额、在职家庭津贴及以个人为申请单位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人士一月七日起陆续获发一次过额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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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三日)公布,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人、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受惠人,以及领取在职家庭津贴(职津)及以个人为申请单位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个人交津)的人士将可于一月七日起陆续获发一次过额外款项。这是财政司司长于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宣布一系列撑企业、保就业及减轻市民生活负担的措施之一。

  政府发言人表示,在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即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拨款申请当日)合资格领取上述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将符合资格领取一次过额外款项。社会福利署(社署)已获拨款38亿8,800万元实施上述安排,并将以自动转帐方式存入合资格人士指定的银行户口,领款人无须另行提出申请。

  综援受助人获发放的一次过额外款项,相等于按其所属综援类别领取的一个月标准金额。至于高龄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受惠人则会获发放额外一个月津贴。有关金额例子如下:
 
综援计划 额外款项金额(元)  
受助人类别 单身人士 家庭成员
长者(健全/不同程度残疾) 3,585 – 6,095 3,375 – 5,590
成人(健全/不同程度残疾) 2,525 – 6,095 1,810 – 5,590
儿童(健全/不同程度残疾) 3,035 – 6,535 2,015 – 6,035
     
公共福利金计划    
高龄津贴 1,385  
普通长者生活津贴 2,675  
高额长者生活津贴 3,585  
普通伤残津贴 1,770  
高额伤残津贴 3,540  

  有关安排将惠及约133万名合资格人士,包括32万名综援受助人、57万名长者生活津贴、29万名高龄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及16万名伤残津贴受惠人。

  社会保障金额领款人如有查询,可致电社署热线电话(2343 2255),或与所属的社会保障办事处联络。

  至于职津及个人交津计划,符合资格领取额外款项的住户/人士,是指在二○一九年六月一日至十二月六日(即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拨款申请当日)期间内提交职津/个人交津申请而最终获批的住户/人士。额外款项相当于有关住户/人士在上述期间内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终获批)的申请中,获批月份的平均津贴金额,金额因个案而异。他们无须另行申请。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职津处)已获拨款1亿3,600万元及1,900万元以分别发放额外款项予领取职津的住户及个人交津的人士,预计能令57 000个职津住户及32 000名领取个人交津的人士受惠。

  职津及个人交津领款人如有查询,可致电职津处热线电话(2558 3000)或到观塘海滨道181号九楼职津处的谘询服务柜位查询,或浏览职津处的网页(www.wfsfaa.gov.hk/wfao)。
 
2020年1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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