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护中心获通报广东确诊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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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31岁男病人于一月六日从柬埔寨返抵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入境时被发现发烧。个案其后确诊,病人情况稳定。
卫生防护中心港口卫生科自二○一七年四月已引入飞机灭虫规定。所有从寨卡受影响地区入境的飞机必须进行灭虫,以防止疾病经受感染的蚊传入香港。港口卫生科亦已加强巡查口岸和健康宣传,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一直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然而,由于大部分受感染的病人没有出现病征,故此我们呼吁,任何人从寨卡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发言人补充:「我们一直与世界卫生组织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紧密联系,密切监察最新发展。」
除预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应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外游人士(尤其是有免疫系统疾病或严重长期病患者)于出发前往受影响地区最少六个星期前,应谘询医生的意见,并应该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避免受到蚊叮;
- 如到受影响地区的郊外,应带备便携式蚊帐,并在蚊帐上使用氯菊酯(一种杀虫剂)。切勿将氯菊酯涂在皮肤上。如感到不适,应尽早求医;及
- 外游人士从受影响地区回来后至少21天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感到身体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将行程细节告知医生。
乙、性接触传播
- 到受影响地区外游,应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及
- 男性及女性外游人士从受影响地区回来后,应分别于到港后至少三个月及至少两个月内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丙、孕妇
- 怀孕妇女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计划怀孕的女士应注意上述乙项。如计划怀孕的女士或她们的男性伴侣计划前往受影响地区,应在外游前谘询医生有关风险。所有旅客包括孕妇在外游期间和从受影响地区回来后至少21天要使用含避蚊胺(DEET)成分的昆虫驱避剂;
-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告知医生近期外游纪录;
- 观察寨卡病毒感染的病征及若有身体不适,应尽快求医;及
- 应避免与曾到访受影响地区的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在整段怀孕期间使用安全套。
完
2020年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25分
香港时间21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