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署各项服务的最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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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署各办事处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个别公共服务的办公时间如下:
服务 | 办公时间 | 地址 |
柜台服务(包括公众查询服务) |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 | 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十楼 |
缴费处 | 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注:该处分两个时段收取为提出破产及清盘程序的呈请而缴存的款项,分别为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以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三十分。每个时段均设有25个名额,先到先得。以上名额不包括使用见证服务同时支付缴存款项的服务名额。] |
同上 |
见证服务 | 上午十时至中午十二时 下午二时至四时 [注:每个时段均设有25个名额,先到先得。使用见证服务者可同时支付缴存款项。] |
同上 |
服务员接听热线 |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 | - |
根据司法机构的最新公布,法院登记处将由三月九日起分阶段重开,但登记处部分事务(包括在高等法院登记处提交及存档自愿破产呈请)仍继续暂停。为有序地提供服务,该署宣布将继续按上述配额制度,接受公众人士支付为提出破产及清盘程序的呈请而缴存的款项,包括提交自愿破产呈请而缴存的款项。该署会不时检讨有关安排,并按需要适时作出调整。市民可于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找到有关法院运作的资料。
为减少社交接触,以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市民应尽量避免前往该署的办事处。市民可使用该署的电子服务及透过以下方法联络该署:
(a) 电话(热线号码:2867 2448);
(b) 电邮(oroadmin@oro.gov.hk);或
(c) 传真(传真号码:3105 1814)。
至于债权人会议、分担人会议及其延会,该署建议债权人和分担人以传真方式向该署提交委托书(传真号码:3105 1814),代替亲身出席会议。委托书可于该署网站下载(www.oro.gov.hk/cht/pforms/pforms.htm)。该署同时建议市民如非必要,不要亲身出席会议。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该署热线 2867 2448。
完
2020年3月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1时59分
香港时间21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