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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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宣布,因应最新的公共卫生考虑,一般延期安排将由三月三十日(星期一)继续实施至四月十三日(星期一),及视乎当时最新的公共卫生情况,予以检讨。司法机构在处理法庭运作时,所有人士(包括法庭使用者和法庭职员)的健康和安全考虑至为重要。
在一般延期期间,法庭会继续处理紧急和必要的事务,同时,司法机构亦会实施公共卫生措施,确保法庭使用者出席法庭事务时,减少社交接触。
减少社交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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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需慎重地在妥善执行司法工作(尤其考虑到一般延期持续时间的不确定性)与公共卫生考虑之间取得平衡。个别案件和法庭事务本身未必会大幅增加公共卫生风险,但如果大量案件和法庭事务同时在一个法院大楼里进行,对公共卫生的整体影响可能会增加。有见及此,司法机构一直采取「分隔方式」,透过限制事务范围(包括不时修订的登记处事务)、案件排期聆讯的方式、开放聆讯的法庭数目、裁判法院开放的数目和办理事务的方式,以及实施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确保法院大楼(包括办事处)人流畅顺及不会过分挤拥。
司法机构会继续透过不同方式,分隔法庭程序,并因应最新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司法机构会适当减少同一个法庭在同一时段处理的案件数量,以减少需同时在法庭内聚集的人数;尽可能在其他法庭或大堂增设缓冲空间或等候区,以减少需在法庭内聚集的人数;以及在有需要时转播法庭程序。个别法院级别,例如裁判法院,会增加开放运作的法院大楼数目,以便案件能分散于更多法庭处理。
同时,为减少社交接触,法庭、大堂及登记处均会设立人数限制,以确保人流处于合理水平。为协助执行这些措施,司法机构会适当实施排队制度。司法机构呼吁法庭使用者(包括法律执业者)尽量减少到访法庭的人数。
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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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除非主审法官或司法人员认为有关法庭事务属紧急和必要,否则所有在法院/审裁处进行的聆讯一般将延期。如聆讯在此段期间如期进行,相关聆讯的诉讼各方将会收到通知。
在一般延期期间,法庭仍会继续按既定机制处理其他紧急和必要的聆讯,包括当值法官制度。最新的紧急和必要的聆讯及事宜清单已上载至司法机构的网页。司法机构强烈呼吁,由于清单会因急剧的公共卫生情况转变而在短时间内有所调整,恳请法庭使用者和公众人士定期查阅网页。
由三月三十日起,由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每日会有三所裁判法院办公,假日聆讯安排将适用于公众假期,安排详情如下:
三月三十日(星期一) | 观塘裁判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和粉岭裁判法院会办公 |
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二) | 东区裁判法院、九龙城裁判法院和屯门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一日(星期三) | 东区裁判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和沙田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二日(星期四) | 观塘裁判法院、九龙城裁判法院和粉岭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三日(星期五) | 东区裁判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和屯门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四日(星期六) | 采用假日聆讯安排,沙田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五日(星期日) |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
四月六日(星期一) | 东区裁判法院、九龙城裁判法院和沙田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七日(星期二) | 观塘裁判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和粉岭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八日(星期三) | 东区裁判法院、九龙城裁判法院和屯门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九日(星期四) | 东区裁判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和沙田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十日(星期五) |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
四月十一日(星期六) | 采用假日聆讯安排,东区裁判法院会办公 |
四月十二日(星期日) |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
四月十三日(星期一) | 采用假日聆讯安排,东区裁判法院会办公 |
登记处及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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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虽然法院/审裁处的登记处及办事处将一般关闭,但司法机构将采取加强措施以处理更多事务,而登记处在这段期间所处理事务的清单,已上载至司法机构的网页。司法机构再次强烈呼吁,由于清单会因急剧的公共卫生情况转变而在短时间内调整,恳请法庭使用者和公众人士定期查阅网页。
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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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会继续实施适当的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保障需要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处理紧急和必要事务的所有人士的健康。法庭使用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及佩戴外科口罩,才会获准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
为支援上述安排,司法机构会实施适当措施,包括必要的排队制度和其他人流管理措施,以及采取保安措施以限制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的法庭使用者人数。为减少社交接触,法庭和大堂的座位数目将减少约一半。此外,登记处和办事处等密闭空间将设人数限制,避免使用者聚集。
司法机构提醒诉讼各方、法律代表和法庭使用者,如须接受政府规定的检疫或医学监察,切勿前往法院大楼出席法庭程序或到法院的登记处和办事处处理事务。法庭使用者如须接受政府规定的任何检疫或医学监察,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早向法庭申请缺席许可/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安排的详情会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法庭使用者应密切留意司法机构网页发布的最新资料,并到法院大楼处理事务时,听从司法机构职员和保安人员的指示。
有关在此期间法庭事务一般安排的查询,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致电以下热线:
- 一般查询:2869 0869
- 终审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遗产承办:2840 1683
- 区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审裁处:2771 3034
- 劳资审裁处:2625 0020
- 小额钱债审裁处: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司法机构会继续把最新资讯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包括审讯案件表、司法机构因应公共卫生考虑所作安排的信息和法庭使用者到访法院大楼应注意的事项。法庭使用者请按需要参阅最新的网页资讯。
完
2020年3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11分
香港时间13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