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缓措施:缴税限期自动延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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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今日(四月九日)公布有关安排,如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纳税人早前已依期缴交了2018/19课税年度税单的第一期税款,第二期税款的缴税限期将由税单上列明的日期自动顺延三个月。
上述纾缓措施不适用于须在离港前清缴税款的人士、缴纳物业税的纳税人,以及已获批准分期缴税的纳税人。
相关示例及常见问题已上载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i/tax/extension.htm)。
完
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45分
香港时间21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