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技基金四月二十八日开始接受申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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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将成立一个联合管理委员会接受及审批基金申请,并安排发放资助。预计全港有超过60%的律师事务所及超过50%的大律师办事处(合共约700家)可以受惠。
申请资格及安排如下:
*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开始接受为期两个月的申请;
* 律师事务所或大律师办事处在二○二○年四月八日(即政府宣布成立基金当日)及发放资助时,有不多于五名执业律师或大律师;
* 每家律师事务所或大律师办事处可以实报实销方式获最高50,000元资助;
* 资助须用于购买或提升资讯科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视像会议器材);及
* 法律科技培训课程须由联合管理委员会认可及批准。
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已上载香港律师会(www.hklawsoc.org.hk)和香港大律师公会(www.hkba.org/zh-hant/covid-19/lawtech-fund)的网页。
律政司司长早前亦发表网志,介绍基金和法律科技(www.doj.gov.hk/chi/public/blog/20200411_blog1.html)。
律政司感谢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积极提供务实协助,衷诚合作处理申请及发放资助,让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大律师办事处可以尽早受惠,更广泛利用法律科技。
完
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5分
香港时间17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