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食物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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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八间非政府机构获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营办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受资助食物银行),向低收入人士提供短期(每次一般不超过八个星期)的基本膳食。此外,有不少慈善团体自资营办食物银行,向有需要人士提供食物援助。据报,本港经济近月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重创,令不少家庭遇到经济困难,食物援助需求因而大增。然而,不少自资食物银行在疫情下缩减了服务,原因包括获赠食物的数量锐减、处理食物的义工人手短缺,以及为防疫而避免群组聚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一月至本年四月,每月受资助食物银行提供的食物援助服务的以下详情:接获申请数目、服务名额,以及平均就每宗获批个案(i)派发餐次及(ii)提供食物援助多久;政府是否掌握自资食物银行的相应数字;若是,详情为何;
(二)现时,短期食物援助服务在每个区议会分区的以下详情:服务名额、服务使用者数目,以及每月最多可派发的餐次;有否发现某些地区欠缺该项服务;若有,有否计划于该等地区提供服务;
(三)鉴于自资食物银行在疫情下削减了服务,社署会否放宽短期食物援助的(i)申请资格及(ii)领取时限规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社署有否评估在本港经济正急剧恶化下,现时由受资助及自资食物银行提供的食物援助服务能否满足需求;有否计划增加对受资助食物银行的拨款,以及向自资食物银行提供资助;若有,详情为何;及
(五)鉴于政府透过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及两轮纾困措施提供的援助设有不同申请门槛及审批申请需时,政府会否对低收入及失业人士提供即时的援助,以减轻他们对食物银行的倚赖;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我的答覆如下:
(一)根据社会福利署(社署)最新资料,二○一九年一月截至二○二○年二月,受资助的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服务计划)的营办机构每月提供的服务详情如下:
月份 | 申请个案数目 | 受惠人次 | 已提供的餐次 |
二○一九年一月 | 772 | 2 100 | 183 948 |
二○一九年二月 | 716 | 2 152 | 120 275 |
二○一九年三月 | 1 070 | 3 063 | 166 393 |
二○一九年四月 | 1 114 | 3 289 | 192 398 |
二○一九年五月 | 1 412 | 4 164 | 228 620 |
二○一九年六月 | 1 038 | 3 100 | 233 806 |
二○一九年七月 | 1 000 | 2 922 | 238 571 |
二○一九年八月 | 1 077 | 3 068 | 220 591 |
二○一九年九月 | 1 222 | 3 697 | 212 465 |
二○一九年十月 | 1 279 | 3 758 | 242 368 |
二○一九年十一月 | 1 231 | 3 578 | 237 246 |
二○一九年十二月 | 1 211 | 3 514 | 248 651 |
二○二○年一月 | 1 047 | 3 092 | 227 705 |
二○二○年二月 | 1 012 | 2 824 | 189 405 |
总数 | 15 201 | 44 321 | 2 942 442 |
注一:平均每位服务使用者获批领取食物援助的期间约为66日(即约9.5星期)。
注二:「餐次」指的是一天所需的早餐、午餐和晚餐。
社署没有备存非受资助的同类型计划的相关数字。
(二)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服务范围涵盖全港,根据社署分区的服务详情如下:
服务范围 | 申请个案数目 | 受惠人次 | 已提供的餐次 |
二○一九年一月至二○二○年二月(14个月) | |||
香港岛、离岛、荃湾及葵青 | 2 744 | 7 899 | 429 934 |
观塘 | 2 068 | 6 474 | 574 290 |
黄大仙及西贡 | 1 316 | 3 868 | 356 289 |
沙田、大埔及北区 | 2 586 | 7 390 | 362 860 |
深水埗 | 1 732 | 5 190 | 286 623 |
九龙城及油尖旺 | 2 242 | 6 323 | 351 547 |
屯门 | 643 | 1 813 | 166 824 |
元朗 | 1 870 | 5 364 | 414 075 |
总计 | 15 201 | 44 321 | 2 942 442 |
(三)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为合资格的个人或家庭提供一次过不超过八个星期的基本食物援助,营办机构可视乎个别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特别需要,将服务延长多于八个星期。现时社署设有既定的审核原则及申领资格,若市民有需要并符合资格(包括因经济下滑而收入减少或失业的人士及其家庭)均可申请援助。如服务使用者有长期福利或其他服务需要(如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营办机构会转介他们至合适的服务单位。
(四)考虑到香港目前的经济状况及前景,政府在本年度预算中建议将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的承担额增加8,500万元,以应付上升的服务需求。社署没有计划向非受资助的同类型计划提供资助。
(五)行政长官在二○二○年二月十四日宣布,透过「防疫抗疫基金」向所有合资格的在职家庭津贴住户及学生资助住户发放特别津贴,不论他们是否失业或就业不足,以支援低收入住户应对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恶化的经济和就业环境。特别津贴将于二○二○年六月底前分批发放,预计惠及约20万个住户,总开支约九亿九千万元。
另外,考虑到疫情为香港带来史无前例的挑战,行政长官在二○二○年四月八日宣布第二轮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透过综援系统提供具限时性的失业支援计划。具体来说,社署会暂时放宽健全人士申领综援的资产限额一倍,为期六个月(二○二○年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间生效)。此外,根据现行综援安排,健全人士住户的自住物业在12个月宽限期内会获豁免计算为资产。有关安排亦会适用于六个月失业支援计划的申请人。粗略估计上述计划会惠及约四万个住户,总开支约三十五亿二千万元。
完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