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纾缓燃料费开支带来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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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令燃油需求下降,国际原油价格自本年初持续下跌,至四月中已从去年高位下跌六成以上,并创18年来的新低。然而,同期本地车用燃油零售价格仅回落了约一至两成。有市民质疑,上述情况反映本地油价「加快减慢」及「加多减少」的现象一直未变。关于纾缓燃料费开支为运输业界及市民带来的经济压力,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2个月,每月(i)国际原油、(ii)进口成品油及(iii)本地车用燃油零售价的平均价格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有何新措施监察本地车用燃油零售价,并促使油公司因应国际及进口油价回落,适时及适度地调低有关价格;
(三)鉴于政府及油公司均表示,除了成品油进口价外,厘定本地油价的其他成本组成部分还包括政府税项,以及地价、雇员薪酬、本地运费、市场推广费用及油库运作费用等营运成本,政府有否从油公司搜集有关数据及分析该等成本组成部分所占比重;如有,能否以适当方式公开有关资料,以增加本地油价的透明度,以供全民监察;如没有,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展开搜集数据的工作;
(四)鉴于政府透过首轮纾困措施中的燃料补贴计划,向多种公共交通服务提供燃料补贴,该计划的推行进度,以及至今发放了多少补贴;及
(五)会否考虑把燃料补贴计划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惠及其他职业司机(例如货车)及私家车车主;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谢伟铨议员的提问,环境局和运输及房屋局的综合回覆如下:
(一)过去12个月,每月(i)国际原油、(ii)进口成品油及(iii)本地车用燃油零售价的平均价格分别如下:
国际原油 平均价格 (注一) (港元/公升) |
平均进口价 (注二) (港元/公升) |
平均零售价 (港元/公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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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铅汽油 | 欧盟V期柴油 | 无铅汽油(注三) |
欧盟V期柴油 | ||
二○一九年 | |||||
五月 | 3.44 | 4.30 | 4.24 | 17.36 | 14.37 |
六月 | 3.10 | 3.94 | 3.84 | 17.15 | 14.20 |
七月 | 3.16 | 4.10 | 3.92 | 17.34 | 14.40 |
八月 | 2.92 | 4.00 | 3.87 | 17.32 | 14.38 |
九月 | 3.08 | 4.21 | 3.99 | 17.52 | 14.56 |
十月 | 2.92 | 4.41 | 3.98 | 17.83 | 14.61 |
十一月 | 3.07 | 4.15 | 3.82 | 17.85 | 14.60 |
十二月 | 3.19 | 4.14 | 3.96 | 17.91 | 14.69 |
二○二○年 | |||||
一月 | 3.15 | 3.88 | 3.86 | 17.95 | 14.81 |
二月 | 2.72 | 3.89 | 3.50 | 17.64 | 14.50 |
三月 | 1.65 | 2.71 | 2.67 | 17.22 | 14.11 |
四月 | 1.32 | 未有 | 未有 | 16.67 | 13.52 |
注二:根据政府统计处就二○一九年五月至二○二○年三月主要石油产品进口价格提供的资料。二○二○年四月份有关的进口价格数据仍在收集中。
注三:包括每公升6.06元的税项。
参考上述数据时须注意,原油与成品油(如車用无铅汽油及车用柴油)是不同的产品,因此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动与无铅汽油及车用柴油零售价的调整不一定相同。
(二)在自由市场经济运作下,香港车用燃油的零售价一向由市场自行厘定。我们并不认为政府应该为燃油业厘定一个所谓合适的零售价格。政府的工作是致力确保燃油供应可靠,提高燃油产品价格的透明度,并消除进入市场的障碍以促进竞争。然而,政府理解车用燃油价格对市民的影响。因此,政府一直监察本地車用燃油零售价,以及将零售价与国际油价(以新加坡无铅汽油和車用柴油的離岸价(即普氏平均价)作指标)的升跌走势作比较。政府和油公司有紧密联络,并已敦促他们当国际油价下跌时,应尽快调低其零售价格,以减轻市民的负担。事实上,由二○二○年一月至今,油公司已下调价格12次,无铅汽油和車用柴油的累积减幅分别达每公升1.5元和1.6元,在四月三十日的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公升16.54元和13.3元。政府亦观察到自三月起国际油价出现大幅波动,油公司的调整亦较以往频密,达九次之多。
(三)关于燃油市场,政府能够掌握的数据是本地车用燃油进口价、零售价和新加坡无铅汽油和车用柴油离岸价的走势。环境局网站每周都会公布这些数据,并提供连结至主要石油产品进口价及零售价数据的资料。至于油公司的营运成本,一如其他私营公司的商业敏感资料,政府不能强制油公司提供或公开。
(四)为向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的各个业界提供全面及持续的财政支援,政府于二○二○年二月宣布于「防疫抗疫基金」下增加向运输业界提供的燃料补贴或一笔过补贴,当中包括为液化石油气的士及公共小巴提供为期12个月,每公升1元的液化石油气折扣;以及发还汽油的士、柴油公共小巴、专营巴士公司、本地渡轮营办商及香港电车有限公司三分之一的实际燃料/电费支出,为期12个月。
关于向的士及公共小巴提供的燃料补贴,运输署正与油公司积极磋商落实细节。视乎油公司的系统是否准备就绪以及相关准备工作的进度,预计措施将于二○二○年年中推出。
至于向专营巴士公司、本地渡轮营办商及香港电车有限公司提供的燃料补贴方面,运输署已于二○二○年二月底开始接受有关申请。截至四月三十日,运输署已向三间专营巴士公司、四间本地渡轮营办商及香港电车有限公司共发放超过6,600万元的补贴。
(五)除上述的燃料补贴外,政府亦已宣布在两轮「防疫抗疫基金」的措施下向每辆的士、红色小巴、非专营巴士、学校私家小巴、出租汽车和货车的车主,以及每辆绿色小巴的营办商提供一笔过的非实报实销补贴。相关一笔过补贴的总金额约为23亿9,000万元,合共约15万辆商用车的车主及3 340辆绿色小巴的营办商受惠。
完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