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会保障金额及以个人为申请单位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人士六月十二日起陆续获发一次过额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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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表示,在二○二○年五月十四日(即立法会通过《2020年拨款条例草案》当日)合资格领取上述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将符合资格领取一次过额外款项。社会福利署(社署)已获拨款42亿900万元实施上述安排,并将以自动转帐方式存入合资格人士指定的银行户口,领款人无须另行提出申请。
综援受助人获发放的一次过额外款项,相等于按其所属综援类别领取的一个月标准金额。至于高龄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下的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下的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受惠人则会获发放额外一个月津贴。有关金额例子如下:
综援计划 | 额外款项金额(元) | |
受助人类别 | 单身人士 | 家庭成员 |
长者(健全/不同程度残疾) | 3,715 – 6,315 | 3,495 – 5,790 |
成人(健全/不同程度残疾) | 2,615 – 6,315 | 1,875 – 5,790 |
儿童(健全/不同程度残疾) | 3,145 – 6,770 | 2,090 – 6,250 |
公共福利金计划 | ||
高龄津贴 | 1,435 | |
普通长者生活津贴 | 2,770 | |
高额长者生活津贴 | 3,715 | |
普通伤残津贴 | 1,835 | |
高额伤残津贴 | 3,670 |
有关安排将惠及约139万名合资格人士,包括32万名综援受助人、60万名长者生活津贴、27万名高龄津贴、28 000名广东计划、9 000名福建计划及15万名伤残津贴受惠人。
社会保障金额领款人如有查询,可致电社署热线电话2343 2255,或与所属的社会保障办事处联络。
至于在个人交津计划下符合资格领取额外款项的人士,是指在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年五月十四日(即立法会通过《2020年拨款条例草案》当日)期间内提交个人交津申请而最终获批的人士。额外款项相当于有关人士在上述期间内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终获批)的申请中获批月份的平均津贴金额,金额因个案而异。额外款项会以自动转帐方式存入合资格人士指定的银行户口,他们无须另行提出申请。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职津处)已获拨款1,600万元以发放一次过额外款项予领取个人交津的人士,预计能令27 000名领取个人交津的人士受惠。
个人交津领款人如有查询,可致电职津处热线电话2558 3000或到观塘海滨道181号九楼职津处的谘询服务柜位查询,或浏览职津处的网页(www.wfsfaa.gov.hk/wfao)。
完
2020年6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30分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