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简短公开聆讯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主席:
我们欢迎帐目委员会召开是次聆讯,让我与破产管理署署长有机会回应《审计署第七十四号报告书》第6章。审计署在报告中提出多项有关破产及清盘服务的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建议政府改革有关无力偿债的法律条文。整体来说,局方与破产管理署同意报告书中的建议。
破产管理署负责在香港提供执行各项与破产/清盘相关的法定职务,当中包括执行有关强制公司清盘的《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和个人破产的《破产条例》(第6章)。我们了解持续多时的社会事件加上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对本港的经济带来极大影响,社会因此关注个人破产,以至公司清盘的个案会否随之增加。我们将密切监察有关情况,无论如何,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与破产管理署保持紧密联系,并在有需要时提供协助,或在资源等方面作出配合,以确保该署能继续提供高质素及有效率的破产/清盘服务。审计署的报告就破产管理署几项主要的个案处理及管理方法提出意见及建议,我们会仔细研究,除了希望藉此增快清理过往积压的个案外,对该署未来的工作安排亦有参考作用。稍后,破产管理署署长会就审计报告中有关破产及清盘服务的管理工作的建议作重点回应。
在无力偿债法律条文方面,审计报告中就「法定企业拯救程序」及「跨境无力偿债」的立法工作提出建议,在此我希望简介有关事宜的最新发展。
政府就设立法定企业拯救程序拟备条例草案的草拟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由于条例草案较为复杂,并涉及一些技术细节,包括公司、债权人、雇主、雇员和董事责任等,而各方持份者亦曾表达多方面的关注,在未来几个月,我们将与持份者讨论个别范畴的最新立法建议及相关条文拟稿,希望藉此回应各方的关注,以敲定条例草案内容。我们计划于二○二○至二一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至于有关「跨境无力偿债」的立法工作,我们正研究引入本地法例的可行性,将考虑采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例委员会的《示范法》作为本地跨境无力偿债法例的基础,并评估有哪些条文须因应本地情况作变通。我们会研究顾问的建议和持份者的意见,以进一步计划如何推进本地跨境无力偿债的立法工作。
最后,我再次感谢审计署提出了一系列具建设性的意见。主席,我现在将时间交给破产管理署署长。我们稍后乐意回答各位议员的问题。
多谢主席。
完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25分
香港时间14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