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投考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贸易主任及二级运输主任职位人士请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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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职位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成绩,方符合相关的入职条件:
(一)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的二级或同等成绩;及
(二)综合招聘考试能力倾向测试的及格成绩。
此外,基本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的成绩会是评核应征者整体表现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会在香港及暂定于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举行,详情载列如下:
举行地点 | 申请时间 (香港时间) |
举行时间 (暂定) |
香港 | 八月七日至八月二十日下午五时 | 十月十日及十七日 (或如有需要于十月内的其他日期) |
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即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暂定) | 稍后公布 | 十二月五日 |
公务员事务局会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发展,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调整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安排。在香港以外地区举行的考试会按有关城市就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所实施的法规和措施而进行,并可能因应疫情而延期或取消。有意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人士,应留意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内公布的最新考试安排。
有关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详情及相关网上申请系统,将于申请时间内上载至上述网页。至于二○二○至二一年度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贸易主任及二级运输主任职位的招聘详情,将于九月另作公布。
任何人士稍后申请有关职位时,不会被自动安排参加综合招聘考试。因此,有意在二○二○至二一年度招聘中申请有关职位的人士,如尚未具备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成绩),或有意应考基本法测试,则必须在上述申请时间内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或基本法测试。所有综合招聘考试及/或基本法测试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在香港或上述香港以外的其中一个城市(即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应考。
完
2020年8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2分
香港时间15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