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修订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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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项目主要包括改划四幅「绿化地带」土地作房屋发展。两幅位于樟木头村附近的「绿化地带」土地改划为「住宅(甲类)11」地带。至于两幅位于马鞍山村路沿路的「绿化地带」土地,位于马鞍山村路下段的一幅土地亦改划为「住宅(甲类)11」地带,而位于马鞍山村路上段的另一幅「绿化地带」则改划为「住宅(乙类)6」地带。
三幅位于马鞍山村路沿路的土地会由「绿化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作泵房、小学以及配水库用途,以支持拟议的房屋发展。其他修订包括把一幅毗邻马鞍山绕道并位于樟木头村西面较远处的一幅狭长土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作显示为「道路」的地方以反映现有的情况,以及把一幅位于富安花园东南面的土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污水处理厂」地带,以理顺沙田岩洞污水处理厂的界线。城规会又修订图则的《注释》及《说明书》以反映上述修订,以及适当地更新各用途地带及规划区的一般性资料。
载有修订项目的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MOS/23现置于(i)城规会秘书处;(ii)规划资料查询处;(iii)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iv)沙田民政事务处及沙田民政事务处马鞍山分处;(v)沙田乡事委员会;(vi)大埔民政事务处;(vii)大埔乡事委员会;及(viii)西贡北约乡事委员会,让公众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任何人士可于十二月十六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作出书面申述。打算作出申述的人士宜参阅经修订的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B「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提交及公布申述、对申述的意见及进一步申述」,该指引于二○一八年十一月公布并于二○一九年生效。
提交的申述亦应符合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B所列明的规定。申述人应特别留意以下事项:
*申述人如没有根据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B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的首四个字母数字字符,则有关申述会视为不曾作出;及
*城规会秘书处保留权利要求申述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作核实。
该指引及有关表格可于上述地点(i)及(ii)索取,亦可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下载。
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草图。
完
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