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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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本年一月至今,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确诊个案的下述统计数字:
(一)涉及五至九宗个案的群组数目,并以表一列出有关详情;
表一
群组名称 | 个案编号 | 个案数目 |
(二)源头不明的个案数目;
(三)(i)确诊个案和(ii)死亡个案按患者所属年龄组别划分的数目(以表二列出);
表二
个案 类别 |
年龄组别(岁) | ||||||||||
0 至 9 |
10 至 19 |
20 至 29 |
30 至 39 |
40 至 49 |
50 至 59 |
60 至 69 |
70 至 79 |
80 至 89 |
90 至 99 |
100 至 109 |
|
(i) | |||||||||||
(ii) |
(四)(i)确诊个案、(ii)死亡个案、(iii)60岁或以上人士的确诊个案和(iv)60岁或以上人士的死亡个案,按确诊日期划分的数目(以表三列出);
表三
个案类别 | 确诊日期 | ||
一月一日至 二月二十九日 |
三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 |
七月一日至今 | |
(i) | |||
(ii) | |||
(iii) | |||
(iv) |
(五)医护人员及专职医疗人员(即(i)医生、(ii)护士、(iii)物理治疗师、(iv)职业治疗师、(v)临床心理学家、(vi)营养师、(vii)听力学家、(viii)视光师、(ix)视觉矫正师、(x)言语治疗师、(xi)药剂师、(xii)配药员、(xiii)放射技师、(xiv)医务化验师、(xv)医务社工、(xvi)义肢矫形师及(xvii)足病诊疗师),以及(xviii)支援人员的确诊个案,按他们工作的医疗机构类别划分的数目(以表四列出);及
表四
人员 | 公立医院 | 私家医院 | 私营诊所 |
(i) | |||
…… | |||
(xviii) |
(六)是否知悉,本年一月至今,有多少宗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患上COVID-19而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申索补偿的个案,并提供该等个案的以下资料:
(i)按有关雇员从事的行业划分的个案数目、
(ii)雇主主动呈报的个案数目、
(iii)申索成功的个案数目及百分比、
(iv)申索不成功的原因,以及
(v)政府向申索不成功的雇员提供甚么援助?
答覆:
主席:
自2019冠状病毒病发生以来,政府一直紧贴疫情发展,按着迅速应变、严阵以待和公开透明三大原则,根据专家的建议,实施果断和合适的措施,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就陈沛然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劳工及福利局和医院管理局,我的回应如下:
(一)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共录得160个涉及五个或以上个案的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群组,当中超过120个涉及五至九个个案,大部分为涉及家庭、朋友或工作场所的个案群组。
(二)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共录得3 849宗2019冠状病毒病本地及可能本地个案,当中1 485宗为源头不明的本地及可能本地个案。
(三)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本港的5 296宗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和105宗死亡个案按患者所属年龄组别划分的相关个案数目表列如下:
个案类别 | 年龄组别 | ||||||||||
0至9 | 10至19 | 20至29 | 30至39 | 40至49 | 50至59 | 60至69 | 70至79 | 80至89 | 90至99 | 100至109 | |
确诊个案 | 210 | 379 | 863 | 877 | 807 | 844 | 785 | 321 | 153 | 56 | 1 |
死亡个案 | 0 | 0 | 0 | 1 | 0 | 2 | 13 | 27 | 42 | 20 | 0 |
(四)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本港的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死亡个案、60岁或以上人士的确诊个案,以及60岁或以上人士的死亡个案,按确诊日期划分的相关个案数目表列如下:
个案类别 | 确诊日期 | ||
二○二○年一月一日至 二月二十九日 |
二○二○年三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 |
二○二○年七月一日至 十月二十五日 |
|
确诊个案 | 95 | 1 111 | 4 090 |
60岁以下人士确诊个案 | 51 | 989 | 2 940 |
60岁或以上人士确诊个案 | 44 | 122 | 1 150 |
死亡个案 | 3 | 5 | 97 |
60岁以下人士死亡个案 | 1 | 1 | 1 |
60岁或以上人士死亡个案 | 2 | 4 | 96 |
(五)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共有39宗确诊个案报称在公立医院工作,当中包括两名医生、11名护士,以及26名属支援或行政职系人员。当中大多数相信源自社区感染而非院内感染。
同期间,卫生防护中心录得23宗报称在私家医院/私营诊所工作的确诊个案。卫生防护中心并无上述23宗确诊个案按医护人员及专职医疗人员划分的分项数字。
(六)截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劳工处接获217宗怀疑因工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雇员补偿个案,其中215宗个案的雇主已向劳工处作出呈报。已接获个案按行业划分的分项数字如下:
行业 | 雇员补偿声请数字 |
公共行政、社会及个人服务业 | 49 |
金融及保险、地产、专业及商用服务业 | 58 |
餐饮服务业 | 21 |
进出口贸易、批发及零售业、住宿服务业 | 10 |
运输、仓库、邮政及速递服务业、资讯及通讯业 | 63 |
建造业 | 8 |
制造业 | 1 |
其他 | 7 |
总数 | 217 |
就已呈报的个案中,有一宗个案因雇主已根据劳工处处长发出的补偿评估证明书支付补偿款项而完结,另有16宗个案因雇员撤销申索或没有回应该处而未能继续跟进。劳工处正跟进余下个案。
劳工处一直根据卫生防护中心公布的资料,主动跟进怀疑因工遭遇意外染上2019冠状病毒病的雇员补偿个案,以及透过医院的协助,向所有确诊人士派发有关《雇员补偿条例》下雇员权益及保障以及该处联络方法的单张。如雇员补偿个案涉及争议,劳工处会搜集医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例如接触者追踪报告),并在谘询该处职业健康医生的专业意见后,就个案属工伤的可能性给予相关雇员及雇主意见。如争议未能透过劳工处获得解决,雇员可向法院寻求裁决,该处会协助雇员向法律援助署寻求援助。
完
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5分
香港时间16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