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扶弱基金和其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接受新一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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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二○○五年设立携手扶弱基金,推动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势社群。基金透过政府提供的配对资金,鼓励商界伙伴作出捐赠,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机构推行福利项目。政府至今已注资共12亿元,当中八亿元用作基金恒常部分,扶助弱势社群,而其余四亿元用作专款部分。专款于二○一五年推展以来,透过民商官学四方合作,为基层家庭的中小学生推行更多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协助他们全人发展。
因应经济下滑及其对弱势社群的影响,社署延续去年提升基金资助上限五成的做法,即每个恒常项目的基金资助上限由2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以及每个专款项目的基金资助上限由300万元提升至450万元,让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学校有更大空间提供服务,让更多弱势人士受益。
社署发言人表示,基金透过过往十三轮恒常部分的拨款申请,共批出超过四亿九千万元配对资金予204间非政府福利机构,与1 600多间商业机构携手为超过一百万名弱势人士提供1 024项社会福利计划。专款部分的首六轮申请得到各界热烈支持,共批出超过二亿五千万元拨款,以推行401个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而参与项目的商业机构超过400间,惠及超过十三万名中小学生。
两项申请的撮要如下:
恒常部分第十四轮申请 | 专款部分第七轮申请 | |
合资格申请者 |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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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为弱势社群推行福利项目 | 为基层家庭的中小学生推行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 |
申请须知 及表格 |
社署网页: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 |
社署网页: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dedicatedportion |
截止日期 |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第一阶段)及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第二阶段) |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
基金恒常和专款部分的详情已上载社署网页(www.swd.gov.hk)。有关基金申请的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联络携手扶弱基金秘书处(电话:3468 2718/3468 2710)或电邮至pmpfd@swd.gov.hk。
完
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